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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贺盛有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8-09-04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正义网北京9月3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原党组成员、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贺盛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黄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贺盛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贺盛有,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贺盛有利用担任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十堰市委常委、秘书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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