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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张士明受贿两千多万获刑11年

发布时间:2018-09-08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祁雷)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办公厅原主任张士明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法院审理查明,张士明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64.0825万元、港币2310万元,法院判决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0万元;扣押其退缴的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2240.6328万元,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张士明在先后担任广东省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亲自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接受相关公司的请托,在土地置换、地价计算、项目报批报建、协调等事宜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64.0825万元、港币2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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