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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负债,能从软约束变成硬约束吗

发布时间:2018-09-17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原创】国企负债,能从软约束变成硬约束吗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不仅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增强经济发展韧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手段。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不解决好,资产负债率不控制在一定水平,防风险、促发展、保稳定工作就会面临很大的压力,就会影响到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推动国企降杠杆,也是未来经济工作的一条底线,一条高压线,一条红线。

  事实也是,前些年,由于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维护经济稳定的需要,国有企业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投项目、建工程、扩投资,做出了很大努力,作出了很大贡献。但是,由此也带来了国有企业负债的快速上升,引发了一些企业负债扩张的冲动。不仅中央企业的债务规模快速扩大,资产负债率上升,地方国企、尤其是政府融资平台,更是在政绩的催动下,出现了近乎失控的现象,围绕土地进行的负债,大大地超过了地方的实际可承受能力,隐藏了许多风险。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近年来,按照中央要求,各级在如何控制国企债务方面,已经有了一些认识,也采取了不少措施,国企债务增长的内在冲动得到了一定遏制,债务增长的速度和规模也都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由于存量债务规模较大,财务成本偏高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化解,加上地方政府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发展问题等仍然矛盾比较尖锐。因此,债务增加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一些地方利用PPP等手段,变相增加债务,使隐性债务规模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加。一些中央企业也抓住地方需要资金、需要投资、需要项目、需要建设的特点,通过扩大债务规模的方式承接地方的PPP项目,与地方一起扩大债务存量,也使得双方都出现了债务规模扩大的现象,隐藏了许多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再不加以约束,不对国有企业的负债冲动予以遏制,就会使国有企业的债务规模更大,资产负债率更高。显然,这是不符合中央提出的去杠杆的要求的,也是难以有效降低国有企业的杠杆率的。

  我们注意到,此次出台的意见,不仅明确了国有企业债务约束的基本目标,要求国有企业通过建立和完善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促使高负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更提出了具体目标、具体措施,要求国有企业原则上以本行业上年度规模以上全部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准线,基准线加5个百分点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基准线加10个百分点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重点监管线,推动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到2020年年末比2017年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之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

  这也意味着,在未来的两年时间内,国有企业必须经过降杠杆,负债率与同行业同规模企业平均水平低相适应,而不能继续享受“高”的特权。否则,将会在严格审计的基础上,对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企业,实施问责。

  由于国企负债是一项涉及面极广的工作,不仅需要企业的努力,也需要其他方面的积极配合。不仅要在数据上达到要求,更要在质量上提高水平。所以,对国企负债的约束,必须标本兼治,多管齐下。其中,如何科学确定预警线和监管线,既不盲目收紧,使国企降低杠杆率面临过大压力,也不掺杂水分,让“两条线”无法对国企去杠杆形成有效约束,有关方面必须认真梳理、科学测算、合理把控,必须符合企业实际、满足监管要求、体现工作水平。同时,金融监管机构、审计机构等也要更好地发挥作用,对滥向国有企业发放贷款、变相增加国有企业债务负担、弄虚作假等方面的行为,加强监管、加大考核力度、强化审计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立即启动调查和问责程序,确保各项要求能够落实到位,不出现任何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彻底,甚至扭曲和变形的现象。尤其对中央企业和地方合作的项目,要全程跟踪、全程审计、全程评价,避免政策执行中的“跑冒滴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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