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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名涉黑涉恶人员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8-09-26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湖北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资料图

  湖北鄂州,熊才祥等31人涉黑案一审宣判。资料图

  原题:1512名涉黑涉恶人员被起诉

  “三个统一”助推湖北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向纵深开展

  法治周末记者 答笛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戴小巍

  批准逮捕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265件3322人(其中涉黑案173件471人),提起公诉393件1512人(其中涉黑案26件310人),109名涉黑被告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24年不等——9月19日,法治周末记者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布会上了解到,自今年1月23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省检察机关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办案数量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我们始终坚持"除恶务尽与坚守法治相统一、案件办理与综合治理相统一、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统一"的"三个统一"原则。”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胜坤表示。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金鑫通报自专项斗争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已起诉的全部26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下简称“涉黑案”)信息,其中两件涉案人数多达31人,一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

  严格依法办案,深挖保护伞

  湖北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串并研判、深挖彻查,防止就案办案,对漏罪漏犯直接追加逮捕769人、追加起诉134人,对未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的34件案件直接以涉黑涉恶犯罪起诉。

  “既不放纵涉黑涉恶犯罪,又不人为拔高凑数。”彭胜坤强调说,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严把程序关,排除了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53份,对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的125件案件未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

  彭胜坤表示,正是基于严格依法办案,湖北省今年已起诉开庭的绝大多数涉黑涉恶案件,都收到了很好的庭审效果。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熊才祥等31人特大涉黑案,31名被告全部当庭认罪悔罪,包括主犯熊才祥在内的多名被告人在庭审中落泪、忏悔。

  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孔令军、孔令洲为组织领导者的19人涉黑案中,由于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释法说理到位,该涉黑组织的一名骨干成员在法庭上主动劝说孔令军、孔令洲认罪服法,“二孔”听后深受触动,当庭流泪忏悔。

  “枪一定要打准。”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董厚斌认为,面对涉黑组织,既要从严打击,也必须让罪名清楚,确保证据能够落实。

  同时,湖北检察机关还深挖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共向各级纪委监察委、政法委、公安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39条、涉黑涉恶线索144条。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发现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猪肉稽查中队原队长饶某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移送给了该区纪委监察委,饶某被立案查处后,又挖出该稽查分局局长王某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

  96名检察长、副检察长主办或参办案件

  在湖北,全省检察机关组建了由1000余名干警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门队伍,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专门力量办理,并建立“绿色通道”,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优先办理。

  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湖北省96名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主办或参办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以鼓舞和带动广大检察干警积极办案、依法办案。

  在湖北省沙洋县廖海滨等30人涉黑案中,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国成担任了第一公诉人。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孔令军、孔令洲19人涉黑案时,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董厚斌主动召集公诉检察官们,与辩护律师开了3次交流会,对庭审的顺利举行起到重要作用。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任洪卓、任丽红等17人涉黑社会案是全国首例非法中介涉黑案,该院副检察长谭成文担任该案第一公诉人。组织头目任洪卓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其余16人也全部获刑。

  就管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36条

  “通过这些案件,可以发现黑恶势力企图染指、控制的领域,已从过去常见的建筑工程、交通运输、赌博放贷等,向农产品(000061,股吧)流通、房产中介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领域延伸。”金鑫表示,在抓好办案的同时,湖北省检察机关还坚持打防结合,在办案中发现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通过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专题分析研判报告等方法,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和土壤。

  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在办理任洪卓等人涉黑案中,发现该区房管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房屋租赁秩序混乱、违规违法经营突出等问题,及时提出“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3条检察建议。武昌区房管局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提出4条整改措施,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已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6条。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先后派出8个督导组到该省各地检察机关进行专门督导检查。同时,湖北省检察机关还与湖北省高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举行联合培训,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方面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是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金鑫说。目前,湖北省检察机关陆续受理了一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案件,将择期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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