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会长洪磊:落实行业信义义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8-09-27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北京商报讯(记者 苏长春 实习记者 刘宇阳)9月26日,首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以《落实行业信义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题发表了主题演讲。他表示,依法落实信义义务是行业自律的核心任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协会的职责和使命。下一步,协会要积极推动行业以信用立身,实现信用自治,切实防范各类损害投资者权益、破坏行业秩序的风险事件。推动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在资管行业自律管理方面,他表示,协会始终坚持以保护投资者为首要职责,建立健全自律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强诉调联动和执法查询工作;从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洪磊在论坛上着重强调了信义义务的重要性,他表示,信义义务是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根基,是基金行业发展的根本法则,也是取信于投资者的根本前提。信义义务对受托人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忠实义务”。要求受托人只能为受益人的利益而行事,不能从中为自己或其他人谋取利益,不能将自己的私利置于与受益人利益相冲突的位置;二是“专业义务”。这是指受托人的专业和勤勉义务,要求受托人尽心尽力,始终将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作为其受托活动的行为准则。
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信义义务的制度支撑和配套制度还有较大差距,关于行业的信义义务的行为标准还未达到普遍的共识。我国基金行业的投资者结构以散户为主,把信义义务落到实处,防范受托人的背信行为,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至关重要。
因此,洪磊表示,应当围绕落实信义义务,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推动《基金法》成为统领各类资管业务的根本大法,协会自身也将积极行使职责,搭建全面落实信义义务的自律规范体系,并推动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各类私募基金持有A股市值达到9804.91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1.95%,已经成为公募基金、保险资金之后的第三大机构投资者。
在资管行业自律管理方面,他表示,协会始终坚持以保护投资者为首要职责,建立健全自律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强诉调联动和执法查询工作;从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洪磊在论坛上着重强调了信义义务的重要性,他表示,信义义务是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根基,是基金行业发展的根本法则,也是取信于投资者的根本前提。信义义务对受托人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忠实义务”。要求受托人只能为受益人的利益而行事,不能从中为自己或其他人谋取利益,不能将自己的私利置于与受益人利益相冲突的位置;二是“专业义务”。这是指受托人的专业和勤勉义务,要求受托人尽心尽力,始终将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作为其受托活动的行为准则。
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信义义务的制度支撑和配套制度还有较大差距,关于行业的信义义务的行为标准还未达到普遍的共识。我国基金行业的投资者结构以散户为主,把信义义务落到实处,防范受托人的背信行为,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至关重要。
因此,洪磊表示,应当围绕落实信义义务,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推动《基金法》成为统领各类资管业务的根本大法,协会自身也将积极行使职责,搭建全面落实信义义务的自律规范体系,并推动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各类私募基金持有A股市值达到9804.91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1.95%,已经成为公募基金、保险资金之后的第三大机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