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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迪遭银行间协会公开谴责处分

发布时间:2018-10-17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双霞)10月16日晚间,A股上市公司*ST凯迪发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协会”)《非金融企业融资债务工具市场自律处分意见书》(以下简称《自律处分意见书》),遭到银行间协会公开谴责处分。

  据披露,《自律处分意见书》显示,*ST凯迪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未积极配合协会现场调查,提供材料不及时、不完整;未及时披露主营业务停产、停顿情况;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事项等。银行间协会给予公司公开谴责处分,责令公司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整改;给予责任人陈义龙公开谴责处分,并认定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期限为永久。

  银行间协会表示,公司以及责任人陈义龙、李林芝对处分意见若有异议,可在收到《自律处分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会议办公室提交书面《复审申请书》。《复审申请书》应当包括原处分意见、 复审申请和理由等内容。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接受意见,处分决定生效。

  *ST凯迪公告称,收到《自律处分意见书》后,公司、陈义龙、李林芝均对处分意见持有异议,认为意见认定“不积极”情形不存在,同时未及时披露的情形已完成披露或当时因客观情况无法披露,因此公司、陈义龙、 李林芝已在指定日期内就《自律处分意见书》相关内容提交《复审申请书》;此外,银行间协会8月7日提出核查前期涉嫌违规事项,而陈义龙于2018年8月8日才被选举为凯迪生态董事长,此前在凯迪生态未担任任何董监高职务。即使凯迪生态前期存在未按期披露的违规事项,其本人并非《管理规则》界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其认定为涉嫌违规事项的直接 负责人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陈义龙已就此补充提交了《复审申请书补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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