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观点 > 正文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原副总经理王召稳涉私车公养 遭政务撤职

发布时间:2018-11-19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中国网财经11月19日讯 日前,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省管企业和省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召稳涉私车公养问题。

  据了解,2014年1月至7月,王召稳利用分管公车管理运行的职务便利,先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过路费、燃油费等,共计3000余元。2017年5月,汾酒集团纪委针对该公司公车管理混乱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后,王召稳置若罔闻,仍违规报销私人车辆过路费、燃油费等,共计1500余元。

  此外,王召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王召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大家都在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