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速!自贸区改革进入“深水区”
发布时间:2018-11-24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23日上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53项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具体举措。
涉及贸易领域的部分措施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海关税款保证保险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汽车平行进口保税仓储业务;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西安航空物流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适用范围:重庆自贸试验区)等。
《通知》旨在加大改革授权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下放相关权限,支持自贸试验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推动相关措施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在契合自贸试验区发展定位的关键领域开展探索,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试验田作用。
五年改革,继往开来
2013年,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从上海起步。5年来,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国家战略等领域先行先试、大胆创新,一大批制度创新成果推广至全国,发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试验田作用。
数据统计,5年来,上海自贸试验区累计新注册企业5.7万家,新设企业数是前20年同一区域企业数的1.6倍,其中新设外资企业数1万多家,占比从自贸试验区挂牌初期的5%上升到近20%;累计实到外资250亿美元,累计办结境外投资项目超过2200个。
2015年4月,广东、天津和福建3个自贸区挂牌成立。2016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区。2018年4月,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海南自贸区破土而出。
五年的时间,上海自贸区先后诞生了127项制度创新,随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形成了如今1+3+7+1的“雁阵”式格局,覆盖了从南到北、从沿海到内陆的广大区域。
放宽渠道,深化改革
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后,开始推动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改革。2015年成立的广东、福建、天津自贸试验区也先后实施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2016年9月,我国在总结几个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改革经验基础上,形成了比较成熟、可以在全国推广的经验做法。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此前表示,“这个制度引进后,绝大部分的外资企业是通过备案设立,不需要审批。企业在网络上提交备案的一些材料,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备案了”。
数据显示,第一份自贸区负面清单共有190项特别管理措施,之后不断缩减。2014版自贸区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减少到了139项,2015版减少到122项,2017版减少到95项。今年年中,2018版自贸区负面清单出炉时,特别管理措施已经减少到45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教授桑百川表示,得益于缩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长度等持续扩大对外开放的务实举措,世界各国企业看到了中国投资环境的改善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也提升了投资中国的意愿。
此次《通知》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支持“海峡基金业综合服务平台”根据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开展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依托适合自身特点的账户体系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等。
金融开放力度再加码,改革已步入深水区。
涉及贸易领域的部分措施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海关税款保证保险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汽车平行进口保税仓储业务;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西安航空物流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适用范围:重庆自贸试验区)等。
《通知》旨在加大改革授权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下放相关权限,支持自贸试验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推动相关措施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在契合自贸试验区发展定位的关键领域开展探索,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试验田作用。
五年改革,继往开来
2013年,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从上海起步。5年来,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国家战略等领域先行先试、大胆创新,一大批制度创新成果推广至全国,发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试验田作用。
数据统计,5年来,上海自贸试验区累计新注册企业5.7万家,新设企业数是前20年同一区域企业数的1.6倍,其中新设外资企业数1万多家,占比从自贸试验区挂牌初期的5%上升到近20%;累计实到外资250亿美元,累计办结境外投资项目超过2200个。
2015年4月,广东、天津和福建3个自贸区挂牌成立。2016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区。2018年4月,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海南自贸区破土而出。
五年的时间,上海自贸区先后诞生了127项制度创新,随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形成了如今1+3+7+1的“雁阵”式格局,覆盖了从南到北、从沿海到内陆的广大区域。
放宽渠道,深化改革
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后,开始推动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改革。2015年成立的广东、福建、天津自贸试验区也先后实施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2016年9月,我国在总结几个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改革经验基础上,形成了比较成熟、可以在全国推广的经验做法。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此前表示,“这个制度引进后,绝大部分的外资企业是通过备案设立,不需要审批。企业在网络上提交备案的一些材料,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备案了”。
数据显示,第一份自贸区负面清单共有190项特别管理措施,之后不断缩减。2014版自贸区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减少到了139项,2015版减少到122项,2017版减少到95项。今年年中,2018版自贸区负面清单出炉时,特别管理措施已经减少到45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教授桑百川表示,得益于缩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长度等持续扩大对外开放的务实举措,世界各国企业看到了中国投资环境的改善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也提升了投资中国的意愿。
此次《通知》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支持“海峡基金业综合服务平台”根据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开展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依托适合自身特点的账户体系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等。
金融开放力度再加码,改革已步入深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