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两会|江苏:数字里看亮点
发布时间:2019-01-21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2019年1月14日至1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南京召开。
“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例,把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落到实处。”江苏省人大代表、扬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正义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时“感受深刻”。
“全国最多”“全国最低”都是亮点
报告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每部分都有翔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报告显示: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248981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34942件,审查逮捕31147件,审查起诉80221件,办理刑事案件数量位居全国第三;办理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23389件,其中提起公益诉讼320件,位居全国第一。
不仅办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办案质量也可圈可点。2018年,刑事无罪案件9件,同比下降30.8%,无罪率为全国最低省份之一;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34.9%,为全国最低,体现了司法文明进步;民事抗诉改变率为91.2%,上升2.5个百分点。
数字体现监督力度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江苏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的要求,准确把握法律界限,依法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2507人,提起公诉2549人;监督立案71人,追加逮捕106人,追加起诉37人。在列举案例时,也突出检察做了什么、怎么做的、取得了什么效果。如: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在办理董明明等14人涉黑案中,依法增加认定3项罪名,追加起诉2名被告人;海安市检察院在办理沈书美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案件中,经严格审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依法监督对12人作出撤案决定。
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部分,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浓墨重彩打开写”,其中监督数据就有20多个,一连串的数据有力地体现了监督力度和监督质效;法律监督案件有10个,表述上突出检察贡献,如:沭阳县检察院对一起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高利转贷案,调阅审查时跨8年涉及6万多条银行交易记录的证据材料,认定不构成犯罪,依法监督撤案。
数字体现司法新理念
高质量案件的背后是理念的更新和专业素能的支撑。
江苏检察机关秉持司法谦抑善意理念,“审慎办理”涉企犯罪案件,保障企业创新发展,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镇江市检察院在办理三家民营企业走私普通货物案中,本着对企业和对法律负责的态度严格审查,依法将侦查机关认定的偷税额从2800万元核减为797万元,法院采纳了起诉意见和量刑建议。
对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妥善办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不起诉1663人;对犯罪情节恶劣的,依法惩处。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淮安清江浦区检察院在办理于某虐待案时,鉴于受害儿童长期被继母殴打,支持生母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在这些案件的办理中,有追加的,也有不起诉的,有依法严惩的,有办案促扶贫的,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体现了司法关怀。”苏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三大队大队长陈凯代表为检察工作理念和做法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