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绿色机遇” 积聚“绿色动力”
发布时间:2019-02-13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推动绿色发展是历史必然。上世纪中叶,我国开启了工业化进程,经济社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过去以高耗能、高排放为主的发展方式使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如果在新时代还以老方式、老步调去推动发展,就算取得发展速度的一时领先,也必然会遭遇后劲不足的严峻挑战。在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尽快转变发展方式,走绿色发展的道路。在这条新的“跑道”上,谁先摈弃“老一套”轻装上阵,谁就能一马当先,谁就能更好把握发展的主动权、开拓发展的新境界;谁摆脱传统路径依赖的力度大,向生态文明转型的步伐快,谁就能开拓更大发展空间、积聚更强发展动力。必须看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生态保护绝不是束缚经济发展的“枷锁”,也不是无所作为、消极怠惰的“挡箭牌”,而是我们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人与自然实现和谐发展的历史必然。
加快绿色发展是时代需要。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这些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既有短期的也有长期的,既有周期性的也有结构性的。我们必须从长期大势认识当前形势。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在发展层面,随着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世界很多国家都将绿色发展作为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美国、日本和欧盟先后出台了相应的绿色发展战略。2016年11月,《巴黎协定》生效意味着全球的绿色发展与绿色合作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为我们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此背景下,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使我们的国家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中国大地上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
实现绿色发展要靠创新驱动。实现绿色发展不仅是发展理念的更新,更是发展实践的变革。加强环境保护,走绿色发展之路,离不开技术引领、金融支撑,需要绿色技术和绿色金融“双轮创新驱动”。
绿色发展是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发展方式,必须依靠科技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在技术创新方面,要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创新与环境保护深度融合。比如,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是当今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方向,尤其是推动清洁能源、新能源技术、产业技术升级等需要更多更优的新技术成果提高绿色发展的“科技指数”。同时更好发展绿色金融,开发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通过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创新驱动,加强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的开发与利用,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形成新型绿色产业体系,真正改变过多依赖增加物质资源消耗、过多依赖规模粗放扩张、过多依赖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的发展模式,切实推动经济实现绿色转型。
坚持绿色发展需要制度保障。绿色发展不仅是一场关乎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深刻调整的经济变革,也是一次行为模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绿色革命”,只有不断建设完善制度体系,才能有效遏制种种基于利益冲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为美丽家园建起坚实的“防火墙”。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到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从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到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切实发挥环保制度、法规的强制约束作用……制度建设方面的诸多举措为我们从更高层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治理观念更新提供了重要保障。
还要看到,守住生态安全红线,靠的是制度和法规,执行环保制度和法规,靠的是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构建绿色发展制度体系,推动治理方式向依法治理转变,还需不断健全完善保护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建立责任机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推进绿色发展负总责,层层压紧压实责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要开展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等试点,让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要加强执法监管,全面落实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惩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根本上扭转环境保护不力的局面。
“所当乘者势也,不可失者时也”。问题不会等我们,机遇也不会等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绿色机遇”,切实增强“绿色动力”,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绿色发展转化为新的竞争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赢得更大空间。(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