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会医保“二次报销”本月申报
发布时间:2019-03-06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很多人都收到过这样一条银行到款提示短信:“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互助金已打入您的工会互助服务卡”,但却不知道这是笔什么钱。其实,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北京市总工会面向本市工会会员推出的一项免费互助保障计划,又叫暖·互助“二次报销”。
有了这项保障,工会会员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自付一”部分,扣除起付线后,还可以进行“二次报销”;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在本市医保封顶线以上的费用也可按比例报销,最高可获补助200653元。
凡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由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会员且持有工会互助服务卡、所在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会经费的在职职工,都可享受这项保障服务。
“二次报销”以自然年度为一个互助保障责任期。
住院医疗费方面,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会员承担的“自付(一)”费用,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起付线后按20%比例核算互助金,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扣除650元起付线后按20%比例核算互助金。一般90天为一个住院结算周期,超过90天视为第二次住院。
门诊医疗费方面,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由会员承担的“自付(一)”部分的费用,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20%比例核算互助金,劳模和特困职工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均按25%的比例核算互助金。这部分没有超过封顶线的医疗费“二次报销”,职工不需要提供申请和证明材料,前一个季度的医疗费互助金会在下一个季度末之前直接打入工会服务卡中。
如果职工个人门诊、住院“自付(一)”费用各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后,仍发生医保范围内“自付(一)”费用在封顶线以上至50000元以内的,可享受4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20000元;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部分,可享受6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30000元;100000元以上至150000元部分,可享受8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40000元;150000元以上至250000元部分,可享受9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90000元。
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公益部部长许鹏介绍,目前,“二次报销”2018年度超封顶线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到本月底结束。市总工会已经就超封顶线职工的基本信息及超封顶线以上的“自付一”金额生成《2018年度超封顶线职工单位补充保险报销情况反馈表》,下发给各基层工会,各用人单位工会应为有需求的职工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反馈表,超封顶线以上“自付一”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职工还需提供就医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情况反馈表。
各级工会审核并确认职工相关申报资料无误后,应于今年3月31日前上报至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互助金将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陆续发放,逾期不报视同放弃。“根据系统整理的名单,每年都有逾期未上报的情况出现。有需求的职工一定要及时上报信息,平时若发生就医情况,也可以多关注一下自己的工会卡上是否收入了‘二次报销’的互助金。”许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