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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贵州篇】贵州十二条措施为你守住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17-08-26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汤成伟)8月24日,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近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食品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该文件主要内容涉及12个方面。

  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

  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颁布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积极做好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年内出台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餐饮管理办法。

  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工作,组织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审定,适时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完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流程,及时上传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定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方案。根据跟踪评价结果,及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学习、培训,强化标准制定、执行和监管的衔接。

  净化农业生产环境

  贯彻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农用地(耕地为主)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的监测网络,年底前完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

  严把种养环节源头关

  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在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台账制度。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禁止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等农作物生产。

  严格生产经营过程监管

  推进风险分级制度落地,在风险分级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彻查隐患、抽检“亮项”、处罚到人、公开信息,曝光所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广清镇市小作坊监管试点经验,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普查建档工作,严格落实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目录和日常检查。在大型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鼓励获得认证。

  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延伸至乡镇,在县级以上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选择1至2家乡镇卫生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试点工作;监测哨点医院年内全部实现食源性疾病网络报告。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范围。推进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用好互联网、大数据,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会商研判,为风险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和绿色导向,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000061,股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农产品。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不断提高“三品一标”的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大幅提高“三品一标”认定面积比重,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推介活动,提高“三品一标”品牌影响力、公信力和市场占有率。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均应追究到人,并向社会公开被处罚人的信息。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控制产品风险和社会风险,保障公众知情权。

  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实行综合执法的地方,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大力推进茶叶、水果、蔬菜、禽蛋等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开展追溯体系建设。

  加强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建设

  鼓励发展食品检验检测产业、促进检验检测与食品产业发展深入融合,为食品安全提供社会化服务。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以科技项目为依托,支持省内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及技术成果转化项目1至2项。

  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加强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餐馆;积极探索使用新媒体、新手段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传播(省科协负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教育。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项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保证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

    文章转自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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