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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6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6月2日,在经过两次审议后,《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6月底将提交深圳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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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征求意见稿对数据权益、个人数据、公共数据、数据市场、数据安全、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予以关注,试图突破如何平衡发展数字经济与保护个人信息、数据开发利用与数据安全之间的关系这一立法难点。

完善数据产权制度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自然人对其个人数据享有人格权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其合法处理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条例规定的财产权益,可以依法自主使用,通过向他人提供获得收益,依法进行处分。

目前公众对数据权属的认识还不统一,但“个人数据具有人格权属性”已经取得普遍共识,而且过往的一些司法判例也认可了“企业对其投入大量智力劳动成果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具有财产性权益”。

个人数据是指载有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数据,包括载有个人身份信息、生物特征信息和其他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但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数据。

基于此前相关规定确立的处理个人数据的五项基本原则,即合法正当、最小必要、公开透明、准确完整和确保安全原则,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最小必要”是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小范围、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处理个人数据,并规定了五种符合最小必要的原则的具体情形。

特别保护未成年人个人数据

与一审稿相比,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特殊类型个人数据的特别保护,尤其是对未成年人个人数据的保护。

征求意见稿将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视作敏感个人数据,适用敏感个人数据的有关规定执行,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数据的,应当在处理前征得其监护人的明示同意。

具体来说,处理敏感个人数据,要求数据处理者应当在处理前征得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的明示同意;除履行一般的告知义务外,还应当以更加显著的标识或者突出显示的形式将处理敏感个人数据的必要性以及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单独告知。

此外,禁止对未成年人进行用户画像以及基于用户画像向未成年人推荐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如违法行为涉及未成年个人数据的,可以给予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限制“信息茧房”

征求意见稿规范了用户画像和个性化推荐,限制其带来的“信息茧房”等负面影响。条例所称的用户画像,是指为了评估自然人的某些条件而对其个人数据进行的自动化处理,包括为了评估自然人的工作表现、经济状况、健康状况、个人偏好、兴趣、可靠性、行为方式、位置、行踪等而进行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要求数据处理者对自然人进行用户画像时,应当向其明示用户画像的规则和用途,并采用足以引起注意的特别标识等易获取的方式向其提供拒绝的途径。

自然人有权随时拒绝对其进行的用户画像和基于用户画像向其进行的个性化产品或者服务。

违规进行用户画像的,由网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每处理一个自然人的个人数据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明确数据公平竞争原则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数据公平竞争原则。

有风控反欺诈服务商高管告诉记者,目前在一些核心的行业数据维度,比如金融、运营商、顶尖互联网公司,对数据安全越来越重视,对外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态度越来越谨慎,数据壁垒在进一步增高。

相关条例明确了侵害其他市场主体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五种行为,包括使用非法手段破坏其他市场主体所采取的保护数据的技术措施;违反行业惯例收集或者利用其他市场主体数据;利用非法收集的他人数据提供替代性产品或者服务;未经其他市场主体或者消费者同意,将其他市场主体的数据直接进行商业利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侵害其他市场主体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金融科技行业专家张鲲指出,此前数据安全法中,明确数据公平竞争原则主要是针对数据可携权来展开的,而本次深圳的数据条例,则重点明确了企业之间的行为。

重罚大数据“杀熟”

此外,该项原则也对大数据“杀熟”、垄断等作出规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场主体不得实施上述侵害其他市场主体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违法上述规定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等处罚。

“目前数据领域乱象相当严重,规范与指导势在必行,层出不穷的大数据杀熟就是大众俗称的完全价格歧视。”阿里云MVP、金融科技专家马超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价格歧视所需要的数据从很大程度上得以快速积累,但由于“杀熟”现象是一种刚刚出现不久的商家交易策略,因此相关政策基本也处于探索阶段。

多地开展数据立法

除了即将出炉的《深圳特区数据条例》,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记者注意到,上海、天津、贵州、安徽等地的数据相关法律条款先后发布,山东、黑龙江、北京等地也处于征求意见或启动立法阶段。

就在今年5月,上海已召开数据立法研讨会,形成《上海市数据条例(暂定名)》草案,拟在今年9月提交人大常委会一审。据悉,该草案聚焦规范数据授权、数据交易、数据垄断等议题。

前述金融科技专家张鲲表示,未来数据相关法规的重点仍是在于合规与便利、数据保护与流通之间寻求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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