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应对秋冬季大气污染打出组合拳
发布时间:2017-09-08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近日,持续的雾霾污染天气席卷京津冀地区,似乎昭示着2017年秋冬大气污染形势的严峻。一直以来,围绕大气污染治理的话题总逃不过社会舆论的关注,特别是被普遍视为我国大气污染“重灾区”的京津冀区域,在被赋予“我国走出大气污染阴霾、找寻治本之策”重任的同时,区域内有关大气治污的一举一动都会被置于聚光灯之下。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及六个配套方案,环境保护部近日在京召开座谈会对此展开部署,其中,由《攻坚方案》和六个配套方案组成的“组合拳”尤为吸引眼球。
应对必将如期而至的秋冬大气污染,提早部署似乎正是各方所期待的。而相关举措将如何发挥作用?能否遏制住日益严峻的秋冬雾霾?当这些问题开始萦绕在耳际,深刻领会相关措施部署就显得尤为必要,其中能否如各方所愿确保不打折扣加以落实将是关注焦点。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时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贯彻落实,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京津冀大气环境依然严峻
每逢秋冬季节,京津冀乃至整个北方地区似乎总是频繁遭遇重度雾霾天气。对此较为公认的原因是,一方面受到北方地区秋冬季燃煤取暖所致;另一方面也是受到全球气候变化的大环境所致。除此之外,相关污染企业未按规定实现绿色排放,偷排、漏排大量存在也加剧了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难度。
当然,必须承认的是,包括环境保护部以及各级环境主管部门在内,都在为强化监管不断努力,也的确形成了一定的威慑,但治理成果和现存问题依旧同期存在。正如李干杰所指出的,相关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比如今年3—8月,北京市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均实现历史同期最低。但也要看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涉气“散乱污”企业和燃煤锅炉整治不彻底,非法超标排污屡禁不绝,散煤、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突出,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面临巨大压力。
其实,正如京津冀一体化进程提速一样,三地在治理大气污染上也早已走上了协同治理的道路。比如,从2015年开始,京津冀协同治理便集中于五大领域中,包括加强区域机动车污染共治等。例如全面淘汰黄标车;区域供应符合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推广电动车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严格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实现区域削减燃煤8300万吨;大力化解过剩产能,其中北京关停四大燃煤电厂,调整退出高污染企业1200家;实施炼油石化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其中2015年北京、天津分别减排1.35万吨和1.5万吨;津冀鲁共同研究环渤海区域港口及船舶污染治理,等等。
即便如此,坊间舆论依旧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为何真金白银的投入治理雾霾,换来的却是雾霾天气不见减少?对此,有观点认为重点在于相关排污企业并未真正执行排放要求,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逻辑应付环境主管部门的不断严查。显然,对于环境主管部门而言,监管的难度正日益加大。
李干杰指出,大气污染问题是发展问题,也是民生问题、社会问题。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既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性、必要性、正当性和紧迫性,全力保障攻坚行动落实到位,以空气质量改善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组合拳如何实施引关注
既然大气环境依然严峻,那么制定明确的治理目标对于完善监督实施更显重要。据记者了解,配合《攻坚方案》实施的六个配套方案包括: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巡查方案、专项督察方案、量化问责规定、信息公开方案、宣传方案。李干杰指出,《攻坚方案》与六个配套方案是一套组合拳。
《攻坚方案》围绕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指标,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薄弱环节,从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入手,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标本兼治措施,并按照清单制、台账式的方式,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分解到各个城市,具体任务一一落实到各个市区县,推动治理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六个配套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保障措施,从创新督察机制、强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制度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
不难发现,组合拳更加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必要的机制也重点对接完善监管,包括创新督察机制、强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制度。显然,这些都是牵制企业按规排放,杜绝偷排漏排的有效手段,也会促进制度一旦贯彻落地势必发挥应有成效。
实际上,确保企业排放达标一直是官方乃至民间公认确保京津冀及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见到成效的关键因素之一。长期关注京津冀区域污染防治的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此前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对于京津冀等区域治理大气污染而言,须从源头改变污染形势,必须在产业政策以及标准制定上下功夫。包括企业排放、燃油和机动车的标准提升以及技术改造等。此外在企业排污数据方面,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壁垒,但是现在有好的迹象,在各界呼吁下,污染源信息的公开正逐渐形成,这有助于区域间增进信任。
而在制度层面,此次明确将在京津冀地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制度或将成为治理企业排污顽疾的有力突破口。至少,这将为确保环境守法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马军看来,确保环境守法才是真正决定区域联防联控,寻求有序治理治本之策之后的关键所在。之所以我国长期存在环境守法难题,就是因为环境违法主体往往能通过各种途径找到变通方法,理由是环境违法成本低、处罚轻,如今这样的问题已经随着最严《环保法》等一系列更趋严格的环保法规出台而有所改变。比如,已经实施的“按日计罚”措施的执行落地。马军认为,唯有找到确保各个生态环境参与主体将环境守法视为己任,才能将各方政策目标予以兑现,当然这还有赖于各项约束手段得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