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力推动中新金融互联互通
发布时间:2017-09-11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中证网讯(记者 王维波)9月4日,第二届中新(重庆)金融互联互通对接会在重庆成功举行,此次会议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共同组织,以围绕“推进互联互通金融创新,共享‘一带一路’历史机遇”为主题,以实现政策打通、产品联通、市偿通为主旨,就跨境资产证券化、跨境投融资创新、中小企业资金融通、扩大西部辐射、跨境资产管理、保险国际合作等专题进行深入研讨,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会议确定将支持中新金融领域对话常态化开展,持续孕育创新动能,持续拓宽合作领域,持续释放辐射效应。
中新金融合作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重庆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以来,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作为中新示范项目金融专委会主任单位,会同各成员单位,围绕国家金融开放创新方向、重庆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任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要求,积极谋划并成功争取了中新双方国家层面的一系列金融开放创新政策支持,国家有关部委赋予了“外债规模切块改革试点”等41项金融创新政策支持;新加坡金管局出台了金融机构互设等19项对等政策支持;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引导支持中新跨境融资的配套支持政策。
金融创新政策包括,一是通过争取外债规模审批权限下放重庆本地、支持重庆范围内企业赴新发行本外币债券、允许银行跨境融资担保等,帮助重庆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入海外低成本资金,例如在中新示范项目政策下西部航空、力帆集团等共实现海外融资超40亿美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超2亿人民币;二是通过允许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实行电子单证管理、降低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门槛等一系列结算收支便利化措施,带动重庆市内陆加工贸易、转口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贸易等发展;三是通过推动支持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对外投资等政策,打通境内外投资渠道,在加大引入境外企业投资的同时,支持重庆企业拓宽“走出去”通道;四是通过支持新加坡金融机构来渝发展、重庆金融机构赴新参与国际竞争,进一步丰富、完善我市金融机构体系,重庆银行、重庆易极付正在积极争取新加坡相关金融业务牌照,重庆本土银行积极谋划“走出去”,提升本土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五是通过鼓励“一区县一特色”的保险创新、再保险市场改革创新、巨灾保险服务创新等,提升保险服务功能,推动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建设。
目前重庆在诸多金融领域享有国家特殊政策支持。一是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仅在重庆、上海、天津、福建、广东开展外债规模管理改革试点。内容:在外债规模授权限额内(重庆年度授权额度为30亿美元),除中央管理企业外,重庆辖区内注册的地方企业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借用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由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受理并出具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外债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
二是银行机构开展跨境融资担保,中国银监会批准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的特有政策,内容包括允许重庆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跨境人民币贷款、在新加坡发行债券等融资性项目提供担保,这是自2007年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融资性项目提供担保业务被叫停以来首次放开。
三是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中国人民银行支持苏州、天津、重庆三地中新政府间合作的优势政策,允许在重庆市内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以人民币形式对境外开展投资业务,并进行投资收益及分红等权益的管理,苏州和天津规定需投资于新加坡等东盟地区相比,而重庆政策将不限制境外投资地域;截止目前,重庆已设立中新互联互通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约1000亿元,旨在加大对金融服务、航空旅游、交通物流、信息通信四大领域的投资引领作用。
四是境内银行与境外同业跨境债权转让,国家外汇管理局允许重庆探索开展境内银行机构与境外同业进行债权类资产跨境转让,将促进境内外信贷市场连通,有效缓释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目前经国家外管总局批准开展的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跨境资产转让项目已顺利落地,在此基础上,正在积极探索银行机构将其持有的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转让给境外银行,支持向新加坡投资者转让不良债权,深化境内外金融机构合作,拓宽金融机构跨境融资渠道;探索开展境内PPP项目跨境资产证券化。
五是打造保险市场改革创新示范区,中国保监会率先明确在重庆开展再保险市场改革创新试点,打造区域性的再保险中心;西部唯一的全国性金融交易市唱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运行,构建起一个保险资产交易、转让、登记、结算和征信的金融市常
中新金融领域开放合作取得积极成效
2017年以来,重庆市在立足于中新双方金融领域已有合作和共识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金融政策创新、拓展金融综合服务、推进项目策划升级、打造项目实施示范标杆,继续推进中新示范项目的高标准实施。
据介绍,依托中新示范项目金融开放创新政策和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立足中新双方企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中新双方金融机构资源优势,对接全球综合金融服务网络,积极谋划一批高起点的金融机构设立、业务牌照类项目,围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积极引进新加坡及全球金融服务创新理念,推动各类国际化新业务、新产品在重庆“先行先试”,谋划一批高水平、创新型的业务合作项目。
重庆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协商明确了银行机构合作、资本市偿投、资产管理、保险合作4项金融合作愿景,以及共同争取重点创新政策与协同推进重点项目的工作路径;出台中新示范项目金融服务领域关键绩效指标、项目合格准则,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正向引导,双方协商确定并正式印发实施涉及银行信贷、直接投资、直接融资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关键绩效指标和项目合格准则,加强对中新双方金融机构的正向引导及激励;一是打造中新金融监管交流平台,推动资本市场政策创新,推动中国证监会与新加坡金管局在渝召开中新证券期货监管圆桌会,促进中新资本市诚作交流;二是打造双方金融服务对接平台,促进双方高层互动与沟通,与新加坡金管局共同举办两届中新(重庆)金融互联互通对接会,推动中新双方金融监管部门高层沟通交流,促进双方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互动合作;三是打造双方业务创新及推介平台,推进项目谋划及培育,共同举办重庆企业赴新加坡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发行债券等多形式的专题推介会议,促进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的沟通对接。
中新示范项目落地至今,实现跨境贷款、内保外贷、境外发债项目61个,金额42.3亿美元,国际投融资路演中心已开业,新交所开放信息共享端口,20家中新金融机构提供线上服务;中新互联互通基金在信息、教育、交通等领域已储备项目51个、规模415亿元,实现投资57亿元,房地产信托基金、PPP项目跨境资产证券化、境外双外币债券等业务创新稳步推进。
中新金融合作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重庆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以来,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作为中新示范项目金融专委会主任单位,会同各成员单位,围绕国家金融开放创新方向、重庆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任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要求,积极谋划并成功争取了中新双方国家层面的一系列金融开放创新政策支持,国家有关部委赋予了“外债规模切块改革试点”等41项金融创新政策支持;新加坡金管局出台了金融机构互设等19项对等政策支持;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引导支持中新跨境融资的配套支持政策。
金融创新政策包括,一是通过争取外债规模审批权限下放重庆本地、支持重庆范围内企业赴新发行本外币债券、允许银行跨境融资担保等,帮助重庆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入海外低成本资金,例如在中新示范项目政策下西部航空、力帆集团等共实现海外融资超40亿美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超2亿人民币;二是通过允许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实行电子单证管理、降低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门槛等一系列结算收支便利化措施,带动重庆市内陆加工贸易、转口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贸易等发展;三是通过推动支持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对外投资等政策,打通境内外投资渠道,在加大引入境外企业投资的同时,支持重庆企业拓宽“走出去”通道;四是通过支持新加坡金融机构来渝发展、重庆金融机构赴新参与国际竞争,进一步丰富、完善我市金融机构体系,重庆银行、重庆易极付正在积极争取新加坡相关金融业务牌照,重庆本土银行积极谋划“走出去”,提升本土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五是通过鼓励“一区县一特色”的保险创新、再保险市场改革创新、巨灾保险服务创新等,提升保险服务功能,推动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建设。
目前重庆在诸多金融领域享有国家特殊政策支持。一是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仅在重庆、上海、天津、福建、广东开展外债规模管理改革试点。内容:在外债规模授权限额内(重庆年度授权额度为30亿美元),除中央管理企业外,重庆辖区内注册的地方企业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借用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由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受理并出具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外债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
二是银行机构开展跨境融资担保,中国银监会批准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的特有政策,内容包括允许重庆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跨境人民币贷款、在新加坡发行债券等融资性项目提供担保,这是自2007年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融资性项目提供担保业务被叫停以来首次放开。
三是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中国人民银行支持苏州、天津、重庆三地中新政府间合作的优势政策,允许在重庆市内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以人民币形式对境外开展投资业务,并进行投资收益及分红等权益的管理,苏州和天津规定需投资于新加坡等东盟地区相比,而重庆政策将不限制境外投资地域;截止目前,重庆已设立中新互联互通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约1000亿元,旨在加大对金融服务、航空旅游、交通物流、信息通信四大领域的投资引领作用。
四是境内银行与境外同业跨境债权转让,国家外汇管理局允许重庆探索开展境内银行机构与境外同业进行债权类资产跨境转让,将促进境内外信贷市场连通,有效缓释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目前经国家外管总局批准开展的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跨境资产转让项目已顺利落地,在此基础上,正在积极探索银行机构将其持有的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转让给境外银行,支持向新加坡投资者转让不良债权,深化境内外金融机构合作,拓宽金融机构跨境融资渠道;探索开展境内PPP项目跨境资产证券化。
五是打造保险市场改革创新示范区,中国保监会率先明确在重庆开展再保险市场改革创新试点,打造区域性的再保险中心;西部唯一的全国性金融交易市唱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运行,构建起一个保险资产交易、转让、登记、结算和征信的金融市常
中新金融领域开放合作取得积极成效
2017年以来,重庆市在立足于中新双方金融领域已有合作和共识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金融政策创新、拓展金融综合服务、推进项目策划升级、打造项目实施示范标杆,继续推进中新示范项目的高标准实施。
据介绍,依托中新示范项目金融开放创新政策和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立足中新双方企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中新双方金融机构资源优势,对接全球综合金融服务网络,积极谋划一批高起点的金融机构设立、业务牌照类项目,围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积极引进新加坡及全球金融服务创新理念,推动各类国际化新业务、新产品在重庆“先行先试”,谋划一批高水平、创新型的业务合作项目。
重庆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协商明确了银行机构合作、资本市偿投、资产管理、保险合作4项金融合作愿景,以及共同争取重点创新政策与协同推进重点项目的工作路径;出台中新示范项目金融服务领域关键绩效指标、项目合格准则,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正向引导,双方协商确定并正式印发实施涉及银行信贷、直接投资、直接融资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关键绩效指标和项目合格准则,加强对中新双方金融机构的正向引导及激励;一是打造中新金融监管交流平台,推动资本市场政策创新,推动中国证监会与新加坡金管局在渝召开中新证券期货监管圆桌会,促进中新资本市诚作交流;二是打造双方金融服务对接平台,促进双方高层互动与沟通,与新加坡金管局共同举办两届中新(重庆)金融互联互通对接会,推动中新双方金融监管部门高层沟通交流,促进双方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互动合作;三是打造双方业务创新及推介平台,推进项目谋划及培育,共同举办重庆企业赴新加坡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发行债券等多形式的专题推介会议,促进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的沟通对接。
中新示范项目落地至今,实现跨境贷款、内保外贷、境外发债项目61个,金额42.3亿美元,国际投融资路演中心已开业,新交所开放信息共享端口,20家中新金融机构提供线上服务;中新互联互通基金在信息、教育、交通等领域已储备项目51个、规模415亿元,实现投资57亿元,房地产信托基金、PPP项目跨境资产证券化、境外双外币债券等业务创新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