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依法对未尽责律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发布时间:2017-10-14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经济日报北京10月13日讯 记者周琳报道: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3日表示,证监会于今年3月份组织开展了律师事务所从事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证券法律业务专项检查,共抽查21家律师事务所从事的47个IPO证券法律项目。检查发现,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过程中越来越重视执业的规范化,特别是经历了去年并购重组法律业务专项检查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规范性与执业质量明显提高,发挥了较好的资本市场合规把关作用。
常德鹏表示,检查发现一些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仍然存在问题。部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松散,质量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未能真正实现律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
对于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单位依法从严处理,对8家律师事务所、10名律师采取了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对3名律师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对1家律师事务所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其勤勉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