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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全国人大最高规格执法检查组盯上了什么?

发布时间:2017-11-06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一辆运输车行驶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内的“环保路”上。这条“环保路”由棚改建筑垃圾生产的材料铺筑而成。 新华社记者 罗晓光摄

  全国人大最高规格执法检查组盯上了什么

  ■每年产生畜禽养殖废弃物近40亿吨、主要农作物秸秆约10亿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33亿吨,大中城市生活垃圾约2亿吨。

  ■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平均负荷率不到60%,每年有超过一半以上危险废物由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大部分游离于监管之外。

  ■生活垃圾分类探索了多年,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公众参与分类意识薄弱,一些居民区垃圾分类设施形同虚设。目前城乡结合部的“垃圾围城”现象比较突出。

  ■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各项制度落实仍不到位。部分企业为谋求非法利益逃避环境监管,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固体废物。大量应由污染者承担的治理成本转嫁给政府和社会。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尽责的重点方向。

  五年来,从立法和监督两个方面持续发力。继制定和修改环境保护法等重要法律,检查了6部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了国务院7个专项报告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今年5月启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张德江委员长和多位副委员长亲自带队,坚持问题导向,让这次执法检查力度大,覆盖面广,查找出的问题多。

  关注 最高规格执法检查组有什么不一样

  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亲自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执法检查报告。他说这次执法检查,对准了生活垃圾分类、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危险废物监管和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等党中央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记者了解到,为了通过执法检查,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和法律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固废法”执法检查组。其中,张德江委员长担任组长,陈昌智、沈跃跃、张平、艾力更·依明巴海副委员长和环资委陆浩主任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共48人组成。

  2017年6月至8月,执法检查组分为5个小组,由张德江委员长和四位副委员长带队,分别赴陕西、湖南、山西、天津、浙江、广西、江苏、福建、上海、吉林等10个省(区、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深入到33个地市(区),共召开22次座谈会,听取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查看了112个单位和项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兴凯参加了张德江委员长亲自带队的本次执法检查。谈到调研体会,他说,这次检查任务明确。张德江委员长在第一次全体会和检查过程中多次指出,人大的执法检查与政府部门的监督执法不一样,人大的执法检查就是检查法律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问题 危险废物管理不力,垃圾分类形同虚设,污染者逃避责任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积存量多。每年产生畜禽养殖废弃物近40亿吨、主要农作物秸秆约10亿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33亿吨,工业危险废物约4000万吨,医疗废物约135万吨,建筑垃圾约18亿吨,大中城市生活垃圾约2亿吨。

  高达4000万吨危险废物是本次执法检查重点。那些含有放射性、毒性、腐蚀性和致病性的固体废物,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大,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后果十分严重。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我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逐年提升,但也存在底数不清问题。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平均负荷率不到60%,每年有超过一半以上危险废物由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大部分游离于监管之外。不少地方反映尚不能全面准确掌握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数量。地方政府治理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些地方未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全国还有近1/5的地级城市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第一观感来自身边环境,生活垃圾治理情况也是检查重点。执法检查发现,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逐步提升,基本实现了城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但生活垃圾分类探索了多年,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公众参与分类意识薄弱,一些居民区垃圾分类设施形同虚设,基本上还是“混合倾倒、混合清运、混合堆放、混合处理”的状况。多重因素影响下,目前城乡结合部的“垃圾围城”现象比较突出。

  记者了解到,2004年“固废法”修订,明确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规定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但从检查的情况看,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各项制度落实仍不到位。部分企业为谋求非法利益逃避环境监管,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固体废物,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污染者付费机制尚未有效建立。不少地方未制定垃圾收费政策,已出台的也存在征收范围有限、收费标准偏低、不能做到应收尽收等问题,难以覆盖全部治理成本,大量应由污染者承担的治理成本转嫁给政府和社会。

  治理 从制度健全、法律配套到人文建设

  如何直面这些触目惊心的问题,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落实,在11月2日全天进行的分组审议和联组审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提出了大量的真知灼见。

  “全面加强对固体废物的控制与监管。”蒋巨峰委员说,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有的地方已形成了地下非法产业链,犯罪团伙非法收集危险废物、并长途非法转运,把这些危险废物丢弃到偏僻农村和偏远山区,对非法转运所经过区域和丢弃地造成严重污染。在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必须将这些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危险废物纳入监管范围,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应该提升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置优先级。”王毅委员说,“目前来看,在所有固体废弃物中其实最重要的还是防止危险废物出问题。因为其影响很多是不可逆的,而且潜在的危险非常大。”

  对于垃圾分类回收工作,韩晓武委员谈了很多。他说,我们的垃圾目前多是混合收集,收集之后运至中转站,再运至处理场,许多可利用的物资和有毒有害物一起混入垃圾中,加大了废品回收的成本和难度,降低了效率,同时也使垃圾中的有机物含量增多、水分增多、成分更复杂,造成焚烧处理热值低,堆肥处理产品质量差,填埋处理污染大等等问题。因此,在解决垃圾的问题上,要切实抓好分类回收这个关键环节,将生活垃圾按处理方式进行收集和分类,并动员居民积极配合。

  “分类回收绝不能只是一个口号。现在一些地方虽然也搞分类回收,但是粗放式的,只摆了两三个垃圾桶,写着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等,但什么是可回收物,许多说不清楚,于是又回到了随手乱扔的原点。”韩晓武说,在垃圾处理上,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做得比较好。日本有家用分类垃圾箱,人们在家就可以轻易地给垃圾分类。同时,扔垃圾还要分日子:每户都有统一发的表格,写着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玻璃、罐头盒、电池等各种垃圾扔的时间。日本垃圾袋是半透明的,所以扔了什么垃圾一目了然。在这方面,我们确实需要向垃圾处理发达的国家学习。“在垃圾处理问题上,不管采取什么措施,也不管拥有多么先进的技术,最后还需要人们心里和行动上的响应。所以,在垃圾处理问题上,加强宣传教育,并且确实动心入脑,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他说。

  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在发言中建议政府在关注传统生活垃圾的同时,还应该关注近些年来由于新兴经济而产生的固体生活垃圾的处理。侯义斌委员说,现在快递业务在我国的发展非常快,由此引起的快递垃圾数量也非常之大,而且捡快递垃圾已经形成一个产业。全国人大代表高广生说,一次性用品的危害很大,既消耗大量资源,又严重污染环境,应建立限制生产和使用一次性用品制度,采用惩治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同时提倡奖励精简包装、绿色环保包装。

  对于固废处理责任落实难问题,刘政奎委员说,“需要政府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如针对固废处理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垃圾焚烧发电给予入网政策支持,对垃圾处理按类别和数量给予财政补贴,鼓励社会资金通过BOT、PPP等方式参与固废处理等等。”他认为,与此同时,应配合“固废法”针对工业固废、矿山废渣、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畜禽粪便等分别制定有关污染防治的配套法规,提出约束性的制度要求,同时鼓励地方出台相关法规,从而形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体系。

  谈到完善法律框架问题,王毅委员说,固体废物的处理,涉及资源利用、循环可再生和处置的全过程,所以要统筹制定、修订相关法律,在生态文明建设框架下,对资源利用与处置的法律开展系统设计,统筹考虑固废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与此同时,法律的修改,必须要跟政府机构改革联系在一起,这样才能使废物的处置处理,包括循环经济发展走上良性轨道。

  吉炳轩副委员长说,现在的各类垃圾已经成了社会的公害、大害,靠自然消化分解已经不可能了。人生产的垃圾还得要靠人来处理,现代化社会,现代化生活,省长、市长、县长要研究垃圾问题、厕所问题,不把这些问题弄清楚、看明白,就很难说能把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好、管理好。希望政府部门一定要把垃圾处理当作大事来抓,依法采取过硬的措施,这才能把垃圾处理好,环境治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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