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航新征程】聂辉华: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转化
发布时间:2017-11-10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如何理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
从1956年党的八大算起,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提法已经60多年了。1956年,中共八大决议指出,国内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将社会主要矛盾概括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从改革开放到现在,中国经历了近40年的中高速经济增长,社会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的主要矛盾已经消解了。一方面,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已经不再是社会生产落后的国家;另一方面,民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了满足。民众消费从追求数量为主转变为追求品质为主。民众从追求基本的衣食住行到追求全面发展,不仅仅关心柴米油盐酱醋茶等基本生活问题,还关心环境污染、政府廉洁、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和贫富差距等公共问题,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现阶段,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表现在很多方面。从社会生产力来看,我国既有世界先进甚至世界领先的生产力,也有大量传统的、相对落后甚至原始的生产力,而且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生产力水平和布局很不均匀。这说明,进一步推动我国发展,既要从全局解决生产力布局不平衡问题,也要解决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生产力发展不充分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修改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是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国内和国际领域全面思考后得出的正确论断。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只是反映了一定时期社会矛盾运动的内涵和形式发生了变化,但不足以说明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社会基本矛盾所决定的社会发展阶段发生了变化。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聂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