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加班不算加班不给加班费? 网友:我们明明是“被加班”!
发布时间:2017-12-14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临近年底,是不是又陷入加班模式忙得不可开交呢?
公司领导没说加班,可是工作量太大,必须加班才能完成。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否应该支付加班费呢?
12月13日,辽宁省人社厅给了明确答复:如果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无须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网友看后纷纷发出了自己“被加班”的无奈之举,如此加班却拿不到加班费,真是令人心疼啊,加班狗伤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