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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政物资救灾储备库管理规范》通过标准审查

发布时间:2017-12-25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导报讯 近日,由山东省标准化院协助省防灾减灾中心起草的《山东民政物资救灾储备库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在济南召开审查会。来自省质监局、省民政厅、省标准化研究院、省黄河河务局工程建设中心、省仓储协会、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盖世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14位专家出席了会议,专家组对该地方标准进行审查。

  《山东民政物资救灾储备库管理规范》标准主要规定了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的相关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作业管理、运维管理、岗位职责与评价与改进,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民政系统救灾物资储备库。与会专家对标准的技术内容及标准格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把关,在对标准内容进行了逐条审查后,提出部分修改意见并一致同意通过标准审查。

  近年来,国家和民政部高度重视应急救灾工作中的标准化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完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规范和促进作用,加快制(修)订应急产品和应急服务标准”的要求;《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将“推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指南和标准”作为主要任务之一;民政部《关于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具体的部署。

  从全国各省(市、区)的情况来看,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规范标准尚属空白,因此,我省率先开展的《山东民政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规范》制定工作,对全省乃至全国救灾物资储备库标准化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省标准化院作为山东省唯一的标准化研究单位在标准制定中发挥自身的优势,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成果,为山东省防灾减灾工作的标准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孙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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