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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深化农村改革“三箭齐发”

发布时间:2017-12-31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乔金亮

  农村改革是“三农”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如何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怎样扩容?农垦改革如何“啃硬骨头”?在12月30日举行的深化农村改革情况交流会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对当前农村改革的三大领域进行了介绍和分析。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农业部会同有关部委先后印发20多个指导文件,推动设立中央专项补助经费,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地坚持党委政府高位推进、依法依策规范推进、依靠农民群众稳妥推进,绝大多数省份都已进入收尾阶段。

  目前,试点范围扩大到2724个县、3.3万个乡镇、54万个行政村,确权面积约占二轮家庭承包耕地账面面积的84%。有12个省份已基本完成确权工作。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各地创造了很多经验,河南、甘肃等地把确权工作纳入县(市)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统一工作程序、技术标准和检查验收,规范矛盾纠纷化解程序。各地试点取得了预期成效,摸清了承包地底数,促进了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

  “2018年是收官之年,除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外,其他省份均应基本完成确权工作。”韩长赋表示,不仅要按期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还要推进确权成果应用。本次试点成果来之不易,为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落实承包期再延长30年政策奠定了基础。近年来,各地积极运用确权成果,在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发放涉农补贴、解决贷款难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要继续用好用活确权成果,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承包地有偿退出、互换并地等提供支撑。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前期29个县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基础上,2017年新增100个试点县,各地扎实有序推进试点任务,改革取得良好开局。各地在改革中,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协调配合、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

  韩长赋说,2018年将继续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试点总数扩大到300个,选择有代表性、工作基础好、干部素质高的50个地市开展整市试点。各试点地区要在成员身份确认、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管理、收益合理分配等方面积极探索,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还要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试点。农业部将推动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面的法律,并出台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规范性文件。

  推进农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5年,中央出台农垦改革发展文件,在农垦改革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此后,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系列配套文件,落实补助资金和支持政策,开展督察督导。目前,31个省区市全部出台了省级实施意见,属地化管理垦区已组建区域性集团30余家、农业产业公司100余家,全国400多家国有农场实施了公司化改造,680多家农场办社会职能纳入地方统一管理,土地确权发证率达38.7%。

  韩长赋说,要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为改革主线。在实践中要坚持集团化改革的方向不动摇。目前,大多数垦区都在积极推进改革,但是政企不分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各垦区都要加快集团化改革,以企业化为基础,真正做到政企分开。要明确集团化方向,真正做实“集团”,加快推动国有农场公司化改造,通过整合重组,建设农业产业公司,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属地化管理垦区要积极组建区域性农业企业集团和专业化农业产业公司。

  全力推进办社会职能改革是农垦改革最大的难点。目前,仍有900多个农场未完成办社会职能属地化改革,任务较重。农业部要求,各地农垦管理部门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全身心投入改革,不要还想办社会、办学校、办医院“无所不包”。明年,各垦区都要基本完成办社会职能改革,能移交的都要坚决移交,以移交为前提,不移交为例外,少数暂时不能移交的也要真正实行管办分离,同时制定方案、明确方向,提出移交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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