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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杀熟”的银行飞单

发布时间:2018-01-19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识别银行理财产品“飞单”,最简单也最有效的一招,就是查询所售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

  大多数投资者都有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经历,但随着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飞速发展,一些市场乱象开始出现,“飞单”便是其中一种。

  所谓“飞单”,是指银行个别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私自销售非本行(总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本行(总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部分涉嫌非法集资。银行理财产品与“飞单”产品在产品管理人、投资收益、产品投向等方面均有明显区别。

  据专家介绍,理财经理用“飞单”“杀熟”的现象比较普遍,事实上,大多数“飞单”瞄准的都是银行的高端客户和老客户。这不仅因为老客户与理财经理多年相熟的私交,使违规操作不易引起怀疑,更是因为理财经理违规销售的产品,大多投资门槛高、预期收益高、风险大,只向高净值人群开放。最后投资人迷信银行信誉和相熟的理财经理,对违规操作放松警惕,最终导致自身蒙受损失。

  近年来“飞单”案件屡见不鲜。2011年,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私售“飞单”1.19亿元,涉案客户经理濮婷婷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2014年6月,平安银行上海松江新城支行中两个客户经理销售“飞单”,替外来项目非法集资近亿元。2015年,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陈英顺因违规代销一单5亿元理财产品被免职。2016年,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个别员工代销私募理财案发,涉资逾4000万元。2017年,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下辖航天桥支行的“假理财案”,被处以合计2750万元罚款。

  其中,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案件中,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原行长张颖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作为资金归集账户,采用理财产品转让的方式私售“飞单”,这比直接销售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的传统“飞单”更为隐蔽。

  目前我国银行理财产品转让市场处于初级阶段,仅有浦发银行、浙商银行等个别全国性商业银行在尝试开展此业务。“无论转让模式是怎样的,投资者的钱只能流向银行渠道,不能由一个投资者的账户直接流向另一个投资者的账户。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案件中,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打到了所谓的‘转让理财产品投资者’的账户中。一切打到个人账户中的做法都是违法的。”融360理财分析师刘银平说。

  对投资者来说,如何才能识别“飞单”?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一招就是查询银行理财产品的登记编码。《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售普通个人客户理财产品时,须在宣传销售文本中公布所售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客户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该产品信息。未在理财系统进行报告和登记的银行理财产品一律不得对客户发售。

  此外,银监会规定,现在银行需要在销售专区内配备录音录像系统,对自有理财和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完整客观记录产品营销推介、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消费者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也就是“双录”。

  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首先要注意销售过程是否“双录”,避免被带到网点中没有“双录”设备的角落中去操作。其次,还需留意产品合同上盖的是什么公章。如果是银行自营的理财产品,合同上加盖的是理财业务章;如果是银行代销的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会在委托银行代理销售的理财产品的投资合同上加盖公章,银行则会在汇款等业务凭证上加盖公章。经济日报记者 钱箐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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