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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两会“首虎”孙怀山被诉 两会打虎已成反腐常态

发布时间:2018-02-10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孙怀山资料图
孙怀山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2月9日电(刘帆)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常务委员、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常务委员、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孙怀山利用担任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主任、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常委、中共中央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曝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 搞团团伙伙

  2017年3月2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孙怀山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2017年6月2日,孙怀山被立案审查恰满三个月,中纪委网站再次发布消息称,孙怀山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孙怀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公款宴请,安排有关单位公款接待家属旅游;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2017年6月16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孙怀山以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系2017全国两会“首虎” 两会打虎已成反腐常态

  记者发现,孙怀山于2017年3月2日被通报落马,当时,全国两会开幕在即,因此,孙怀山也被称为2017年全国两会“首虎”。

  据有关媒体报道,打虎节奏不停,力度不减,两会打虎已成为反腐常态。孙怀山的落马不仅成为2017年的两会"首虎",还刷新了连续四年"两会"打虎的新记录。

  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成为2016年两会被打"首虎",随后浙江省宁波市委原副书记卢子跃、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应声落马;2015年两会期间,河北的景春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相继被查;2014年两会期间,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由此算来,目前孙怀山的的被查已是两会期间被打的第8位"老虎"。

  公开资料显示,1999年他升任全国政协常委兼副秘书长,2013年又升任常务副秘书长兼机关党组书记,跻身正部级,在全国政协“大管家”岗位上任职长达十多年。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孙怀山由政协机关党组书记降为党组副书记,这较为罕见。

  孙怀山、黄兴国、陈树隆——他们犯了同一个错误

  记者发现,中纪委在通报中指称孙怀山“经济上贪婪”。据媒体报道,十八大以来,除孙怀山外,在通报中适用该表述的大老虎还有天津市原市长黄兴国和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

  据报道,3人在经济方面有两个共同点:第一,均涉嫌受贿犯罪;第二,都绕不开同一个群体——亲属,即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私利,成了全家腐。

  具体来说,孙怀山除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还安排有关单位公款接待家属旅游;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黄兴国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获取巨额利益,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谋取私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陈树隆长期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进行经商营利活动,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违反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毫无道德底线,大搞权色、钱色交易,收受礼品、礼金,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孙怀山简历

  孙怀山,男,汉族,1952年7月生,江苏省涟水县人,中国共产党员,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硕士学位。

  1970年——1973年,江苏省金湖县农机厂工人,农村工作队队长、副指导员;

  1973年——1978年,共青团江苏省金湖县工业系统团委书记、共青团金湖县委书记;

  1978年——1987年,共青团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干事、副处长、处长;

  1987年——1994年,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主任;

  1994年——1999年,全国政协办公厅正局级干部、行管局局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兼中协服务开发中心(服务局)总经理(局长);

  1999年——2008年,十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08年——2010年,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10年——2013年,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

  2013年——2015年,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常务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正部级);

  2015年——2016年,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常务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正部级);

  2016年—2017年,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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