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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流转权益——重庆市基层检察院走访见闻

发布时间:2018-02-13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右图 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的“莎姐”检察官梅玫(正中)走进校园进行普法宣传。

  下图 日前,长寿区检察院举行了“让群众满意·我该怎么办”主题演讲活动。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摄

  “土地租金拿到手,这心里就踏实多了!至少有了些收入。”杨寿全脸上挂着笑容,情绪有些激动。他喝了口热水,用力裹紧穿在身上的棉衣,开始向记者讲述村里发生的一起令人揪心的土地流转纠纷。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挽回损失

  今年64岁的杨寿全,是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焦家村九组村民。2011年5月份,杨寿全和同村的64户村民一起自愿委托本集体村民组,将本组大屋岩、杨家湾、梯子坎的土地以转包形式流转给重庆市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焦家村九组此次流转的土地面积是318.325亩,流转期限为14.9年,自2011年1月30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双方约定了具体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某公司依约履行了2016年1月29日前的土地流转费。

  眼瞅着2016年1月30日至2017年1月29日期间的土地流转费快要到期了,村民们多次催收,某公司却以股东变更为由拒绝支付。这件事经村镇等有关组织调解也未达成一致意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份,经营范围包括销售水果、蔬菜,种植果树、蔬菜,农业综合开发,农业观光旅游等。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也就是说企业还处于正常状态。

  为了讨回公道,收回租金,焦家村九组的村民们委托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法律服务所的易小康律师帮助维权。2017年4月份,长寿区长寿湖法律服务所联系了长寿区检察院,希望检察机关按照检司协作意见,及时介入本案,帮助化解矛盾,维护农民利益。

  “我们认为杨寿全等64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的土地流转出去后,是靠收取土地流转费为主要生活来源,社会地位非常弱势。某公司租用了他们的土地,应当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租金。”长寿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民事行政检察部部长代鹏说。

  长寿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调查清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决定支持杨寿全等64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时,检察官和承办该案的法官一起,召集我们村民和某公司协商解决,但他们以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和村民流转的土地亩数不足为由,仍不愿意支付土地租金。”与杨寿全同村同组的罗安明气愤地说,他们在土地亩数测量上明显做了手脚。

  协商无果,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支持村民们的诉讼请求。某公司随后支付了64户村民的土地租金及违约金共计15万余元。

  其实,村民们更担心的是以后几年合同如何履行的问题。“如果合同继续不能履行,流转了的土地又已经遭到破坏,不能恢复到从前模样,我们各家的土地不仅分不清楚,而且都没法用了。”杨寿全说,到了2018年还得接着发愁,来年的收入又没有了着落。

  如果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该农业公司将面临违约赔偿。对此,代鹏表示,检察机关下一步将与当地政府协调解决,争取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

  检察官常驻检察室解民忧

  杨寿全等64户村民与某公司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能够初步得到妥善处理,离不开长寿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同时,这一矛盾纠纷的化解,反映的是当地检察机关“接地气”,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为民解忧的法治作为。

  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检察长梁经顺说,重庆市长寿区这几年经济发展迅速,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逐年增多。这些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多、办案难度大。长寿区检察院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把证据审查关,加强释法说理,确保案件办得准、办得稳。

  据了解,早在2012年,长寿区检察院就与长寿区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暨法律援助工作的协助意见》。为了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畅通申诉渠道,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长寿区检察院决定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触角延伸到各街道及乡镇,29个便民联络点移送的申诉案件优先快速审查。

  在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驻长寿湖中心检察室,记者看到这里不仅有独立的接待区、办公区、多功能会议区、干警生活休息区,还有摆放着各种书籍的“阳光书屋”,向周边社区市民开放借阅。

  “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在长寿湖镇、长寿经开区和葛兰镇等镇街分别成立中心检察室,派驻检察官常驻于此,不仅明确划分了其联系和辐射的镇街范围,而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这在全国都不多见。”梁经顺说,在没有建立中心检察室的镇街,长寿区检察院定点设检务联络室,纳入到中心检察室辐射范围。对其他地方则采取巡回检察的工作方式,除定期走访外,对于深居偏远农村或出行不方便的村民,还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由检察官走进村民家中现场办公。通过“派驻+定点+巡回”相结合,中心检察室实现了区域全覆盖。

  据了解,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的中心检察室履行7项职责,包括受理辖区内公民举报、控告和申诉、接待群众来访、接受犯罪分子自首、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派出机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法制宣传和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重庆市检察机关广泛开展的“莎姐”维权岗等都被纳入中心检察室的日常工作中。

  定点联系保障非公企业发展

  重庆钢铁集团主业从大渡口区整体搬迁到长寿区,是继首钢之后,中国钢铁行业实施环保搬迁的第二家大型企业。

  重钢搬迁后,老厂区所在的重庆市大渡口区,将聚焦节能环保、信息服务、文化休闲旅游等“三大新兴产业”,把这一地区加快建设成“新兴产业之区、品质生活之城”。

  在区域经济“蝶变”中,如何促进非公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这是摆在大渡口区检察院面前的一道课题。此后,大渡口区检察院加强与区工商联对接联系,探索检察官“一对一”定点联系非公企业工作机制,畅通渠道、丰富载体。

  “早在2015年,区工商联、区检察院等单位印发通知,明确提出建立检察官‘一对一’定点联系非公企业工作机制,并试点选取了5家企业,选择公诉等部门检察官定点联系相关企业。”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荣辰告诉记者,检察官分别对定点联系的非公企业走访、调研,通过加强联系,畅通交流渠道,切实提高了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的效果和水平。

  检企双方在民营企业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共建活动有助于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预防民营企业中的职务犯罪,保障企业良性发展。

  “下一步,大渡口检察院将根据反馈的情况,不断推动检力下沉,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向企业提出完善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的检察建议和预防对策,帮助其堵漏补缺、建章立制,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管理,从而推动非公企业诚信守法、依法治企。”李荣辰说。

  与此同时,记者还了解到,长寿区检察院建立了片区检察官机制,依托派驻检察室开展对公安派出所经济类刑事执法活动实行监督。检察机关不仅对办理的经济类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而且严把刑事案件质量,从办理案件中加强与公安机关经济类刑事执法的监督和协作。2015年以来,长寿区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经济犯罪案件21件113人。

  2017年,重庆市检察院出台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12条意见”、服务保障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15条意见”。这些与近两年该院出台的服务经济发展的“12条意见”、服务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10条意见”一起,共同构建起服务经济发展特别是非公经济发展的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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