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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28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获悉,作为收入分配改革七大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人员群体正不断收获从中央到地方的一揽子政策激励大礼包。中央层面,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明确,我国允许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兼职。地方层面,近日北京、山西、辽宁、安徽、山东等地密集出台政策,鼓励科研人员“下海”兼职,或者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专家表示,系列政策的出台,一方面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科研人员的收入分配结构,促进有竞争力的科研人员持续增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利好 激励政策大礼包密集发放
自去年以来,国家就在持续发放激发科研人员活力的政策礼包。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通过工资性收入、项目激励、成果转化奖励等多重激励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工作,激发科技创新热情。
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措施,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科研人员可以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活动。此外还提出,坚持长期产权激励与现金奖励并举,探索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加大在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股权、岗位分红权等方面的激励力度。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会同21个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出台《2017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再次提出,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明确,我国允许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兼职。
国家层面的各项政策在地方不断得到细化和落实,近期多地更是密集发布关于科研人员的针对性激励计划。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六种模式”,即兼职、在职创办企业、在岗创业、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离岗创业。
山西省出台《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完善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等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共计14项政策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此外,辽宁提出鼓励科研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创新创业活动获得收入,允许科研人员适度兼职,在企业兼职的工作业绩可作为原单位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重要依据。安徽也提出,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在开发区兼职从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可按照规定取得报酬。山东则提出,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可暂不转移养老保险。
“钱景” 科研人员收入或再上新台阶
有关专家表示,随着系列政策的逐步落地,科研人员的收入分配结构将迎来巨大变化,并有望在收入增长上再迈新台阶。
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院务委员、研究员王宏伟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就近期密集出台的上述利好政策来看,科研人员成为七大类人群中主要受益者,其中提到的鼓励科研人员“下海”创业或兼职,对于推进科研成果转化,进而实现科研人员再增收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王宏伟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科研成果转化率仍然比较低,只有20%到30%。从国外经验来看,科研人员“下海”创业或兼职对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效果显著。科研人员能够较好地把握科技前沿和技术的实用性,并将科研成果转化给中介公司或者企业,这对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作用明显。
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针对科技工作者的最新问卷调查显示,通过科研成果转化,科研工作者收入也有较大提升。
调查显示,近三成科技工作者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超过50%。此外,76.1%的科技工作者从科技成果转化中获得了收益,并且获得收益的形式多样,包括技术入股、期权、专利、技术转让或许可、奖金和其他方式,其中,31.2%的科技工作者通过奖金的形式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成为诸多转化收益的主要来源。近半数科技工作者对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感到满意,其中,38.9%的科技工作者对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感到比较满意,10.9%的感到非常满意。
“不过,在科研人员成果转化专利转让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调研发现,科研劳动成果往往是经过三年、五年甚至十年时间才取得,但科研成果转化和变现往往是一次性的。有些科研人员反映,一次性转让变现对税收影响较大,有的科研人员收益甚至因此‘拦腰’砍半。多年研究成果一次性转让带来的税收问题对收入影响较大,这一点值得关注。”王宏伟补充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程杰则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出台,可能并不必然提高所有科研人员的收入,但是却必然改变科研人员群体的收入分配结构。其中有竞争力的科研人员收入会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此前受到体制保护的部分科研人员也将面临被淘汰的压力。从整体上看,相关政策有利于科研人员效率和生产力提升。
效应 创新创业积极性再获激发
专家表示,更重要的是,科研人员增收更多体现了知识价值,知识要素参与国民收入分配,不仅对收入分配结构改革是个重要转折点,也将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当前出台的激励政策,一方面能提升科研成果转化率,另一方面也会因效仿效应和‘羊群效应’,对其他科研人员创新创业起到激励作用。对于我国来说,未来不论是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还是进入科技强国,都与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密不可分。”王宏伟告诉记者。
而在程杰看来,科研人员作为人力资本水平最高的群体,最具有潜在生产效率,以往因为受到体制约束,人力资源存在闲置浪费现象,当前出台的系列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激活人力资源潜力和提高配置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专家也表示,虽然国家和地方层面密集出台了很多激励政策,但目前不少单位出台的细则还不够,还没有实现所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全覆盖。下一步还需要各个机构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并强化落实。
王宏伟还指出,在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尤其是创业中,政策扶持仍需加强,这主要体现在科研人员创业初始资金的投入。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来说,金融政策还需要创新。特别是在科研人员创业初期,风险基金的进入对于支撑科研人员创业是个重要保障。同时,目前我国创新创业还没有形成不同阶段的风险分担机制,下一步应该在这方面有所突破。
程杰则建议,今后应进一步理顺科研人员和项目的公共属性与市场属性,应该走向市场的就让市场决定其价值和收益,不再受制于制度评价和相关约束,对于公共属性强的基础性研究则需要财政保障,不受市场干扰,也不宜由市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