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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变相举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责一起

发布时间:2017-07-29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加大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查处问责力度,保持监督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王克冰7月2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财政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的管理思路,不断完善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近期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前不久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也要求,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对于下一步地方债严管的具体思路,王克冰表示,将依照法定程序合理确定地方政府举债上限,由地方统筹安排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加大“补短板”力度。同时,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从我国实际出发,打造中国版的“市政项目债”。

  此外,财政部还将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依法界定政府和企业边界,剥离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支持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转型以后的国有企业可以合法合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但是,政府不能替其承担偿债责任。

  财政部强调,坚决依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地方政府一律采取在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债,除此之外,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债。今年5月份,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随后,财政部又发布了《坚决制止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的通知》,其中都明确了地方清理整改的时限要求。

  王克冰表示,现在各地都在抓紧整改,解除违规担保,积极与社会资本方协商纠正不规范做法,力度很大,地方政府将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清理整改情况,预计会有比较好的改观。

  “政府债务风险总体是可控的,这是理性的回答,而且是自信的回答。”财政部副部长刘伟说。近年来,我国在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去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32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17.19万亿元以内。如果以债务率来衡量地方政府债务水平,2016年地方债务是80.5%,低于国际通行警戒标准。

  刘伟介绍,如果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12.01万亿元,全国政府债务余额27.33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初步核算数74.41万亿元计算,政府债务的负债率是36.7%,“这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18.82万亿元。到6月底,地方又发了一部分债,现在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是15.86万亿元,还是控制在18.82万亿元这个限额以内。”刘伟强调,下一步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的“闭环”制度体系。(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陈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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