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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工作情况和2018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8-03-21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决策部署和省依法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考核具体要求,经梳理总结,现公布我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18年初步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任务目标和措施贯彻落实,按时保质完成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涉及我局的各项任务,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法治保障。

  (一)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撬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省委 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出重要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各项安排要求,我局以安全生产权力清单为基础,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通过规范办事指南、形成“八统一”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间等改革举措,加快推动部门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打通系统平台信息孤岛,不断扩展信息数据共享范围,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网上办理。一是清除一批法律依据不足的办事材料,将部分材料转变为容缺候补,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指导、回访评估等服务新举措。二是加快安全生产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四个事项纳入全省投资项目统一监管平台,实现网上办理等四个100%要求。三是探索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多评合一、危化园区区域安全评价等创新举措。四是同步推进涉政审批中介机构改革,上网公布两项涉政审批中介事项服务承诺和服务流程,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服务提速降费。通过一系列的改革举措,我局23个列入“最多跑一次”的事项在“八统一”后,承诺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间压缩44.2%,两个备案事项实现“零上门”办理。各地也进一步探索推进改革举措,金华市安监局行政权力事项率先实现全“零跑”,备案事项统一为“即办件”。《浙江日报》《中国安全生产报》等主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我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经验,义乌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做法被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简报专题报道交流。“最多跑一次”改革逐步从书面承诺落到实处,便民利企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更加严格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被列为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执法的基础保障。全省安监系统围绕党的十九大平安护航等重点工作,严格执法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深入开展执法式大检查,各类检查执法频次和力度增幅明显。2017年,全省实施行政处罚7708次、罚款24300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8.3%、10.2%,位居全国前列,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显著增加。同时,加强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方式,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和重点乡镇形成科学制定、有序执行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长效工作机制。我局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融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推行“双随机”监管制度,探索实行跨部门“双随机”监管、“三标融合”监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等创新执法方式,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合力发挥更大实效。

  (三)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体系。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制度作用,由专业律师为我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协助审查、起草重要合同和法律文书,就重大法律决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预防行政风险。据统计,2017年我局法律顾问代理3起行政诉讼案件,参与2起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参与1件规范性文件、1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对5起有关信访、咨询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程序规范和制度约束,制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引入法律顾问参与,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程度。将落实法制审核制度作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环节,细化我局有关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事项法制审核流程管理措施,成立局案件审委会,集体研究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四)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印发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各类执法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和人数、时间等,分别组织全省安监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的执法视频培训并进行考试,组织举办各县市区安监局长执法培训班;同时,按照监管行业分别对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多层次的专业执法知识培训,满足执法实际需求,切实提升安监执法人员履职监管能力水平。我局大部分行政编制人员已分别取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法制办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实现同时持有双证的较高要求。

  (五)发挥行政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在组织年度全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等常规评查项目外,围绕事故调查处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根据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和发展趋势,调整充实案卷评查范围和内容,增强案卷评查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同时,在评查方式上通过调阅执法案卷电子版本、抽查网站执法信息公开情况等方式,运用互联网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部门考核负担。改革创新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编制年度执法统计分析报告,通过分析大数据研判行政执法工作规律,为领导科学决策、执法机构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持,便于各地相互学习借鉴优秀经验。

  (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普法工作。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工作重点,夯实普法教育基础,创新普法教育形式。同步抓好系统内和向社会普法,强调执法普法并重,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依托“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知识竞赛,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协同推进《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的有利氛围。宣传周活动期间,全省共开展讲座、座谈会等1174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报道856次,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在线访谈等新媒体报道1843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409676份,制作和发放专题宣传(视频)6886片,共出动宣传人员11257人次,宣传受众人数134137人次,受到社会群众尤其是广大从业人员欢迎好评。

  (七)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被省政府办公厅列入全省法治建设工作内容,我局作为责任单位认真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到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将“企业购买服务”模式作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主攻方向,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服务市场供给和需求的互动衔接,加大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培育、引导力度,通过严格执法促使企业主动寻求专业服务,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监督,完善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2017年,全省参与社会化服务企业累计近28万家次,参与服务的中介组织702家,签订合同金额近8亿元。杭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将社会化服务工作纳入对区县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宁波市印发《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社会化服务市场;嘉兴市抓好安全生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培育、引进中介服务机构30余家,推行中小微企业“标准化+服务”、高危企业“安责险+服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

  二、下步工作初步计划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全面建设法治浙江的要求,以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意见》为主线,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全面加强全省安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根据2018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点,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推动有关工作早部署早落实。二是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八统一”工作,既抓好面上的全省安监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流程、申请材料的规范梳理和优化简化,也要在具体工作上督促指导市县安监部门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落地见效,不断扩大改革惠及面。三是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出台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制定实施年度执法计划,确保“双随机”抽查监管、“三标”融合等监管执法取得实效。推动运用执法式检查方式开展专项大检查活动,提高监督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树立安全生产执法权威公正形象。四是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基础性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的部署安排,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总结案卷评查工作经验做法,改革创新评查方式,发挥案卷评查监督和促进执法工作的功能。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日常管理,提高执法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推动法律顾问在更多执法领域和疑难复杂案件中参与提供法律意见,避免引发矛盾纠纷。继续落实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制度顺利实施。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抓好政务信息“五公开”,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关切。将安全生产普法工作做实做细,体现安全普法宣传特色和实效性,重点突出宣传修改后的《宪法》,继续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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