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元GDP用水量7年降近5成 推行居民阶梯水价
发布时间:2018-03-24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3月22日是第二十六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一届“中国水周”的第一天,广东省水利厅团委联合相关部门在广州海珠湖举办主题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争做节水护河好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记者在现场了解到,2010年-2017年的七年间,广东GDP由4.54万亿元增长为8.99万亿元,而万元GDP用水量由103立方米下降至51.83 立方米,下降49.7%,不增反减,节水成效显著。
取水户实现 在线监测全覆盖
数据显示,2010年-2017年,广东省GDP由4.54万亿元增长为8.99万亿元,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利用量不增反减,用水效率大幅提高。其中,用水总量由469亿立方米降低至433.5亿立方米,减少7.6%;万元GDP用水量由103立方米下降至51.83 立方米,下降49.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65 立方米减少至30.11 立方米,减少53.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4提高到0.4946。
据了解,为加大节水力度,2017年,广东积极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开展工业节水相关工作,在火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等五个高耗水行业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对比各行业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广东规模以上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为88.7%。同时,扎实推进省级机关节水型单位建设。开展三个批次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和相关验收工作,省直机关57个单位中,已有28家单位通过省级节水型单位建设验收,完成率49.1%,另有2家省直事业单位获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依托广东省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实现全省地表水年取水量30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取水户在线监测全覆盖;基本实现5万亩以上重点大中型灌区的取水量在线监测覆盖。
县级以上城市
将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
据省节水办介绍,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广东拟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化的节水管理服务企业,推动企业与用户以契约形式约定节水、治污、非常规水源利用等目标,推动开展合同节水示范应用。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定期公布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等领域的水效领跑者名单和指标,建立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采取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措施,促进农业节水。合理制定、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对高耗水行业实行差别水价。构建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取水户实现 在线监测全覆盖
数据显示,2010年-2017年,广东省GDP由4.54万亿元增长为8.99万亿元,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利用量不增反减,用水效率大幅提高。其中,用水总量由469亿立方米降低至433.5亿立方米,减少7.6%;万元GDP用水量由103立方米下降至51.83 立方米,下降49.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65 立方米减少至30.11 立方米,减少53.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4提高到0.4946。
据了解,为加大节水力度,2017年,广东积极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开展工业节水相关工作,在火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等五个高耗水行业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对比各行业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广东规模以上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为88.7%。同时,扎实推进省级机关节水型单位建设。开展三个批次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和相关验收工作,省直机关57个单位中,已有28家单位通过省级节水型单位建设验收,完成率49.1%,另有2家省直事业单位获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依托广东省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实现全省地表水年取水量30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取水户在线监测全覆盖;基本实现5万亩以上重点大中型灌区的取水量在线监测覆盖。
县级以上城市
将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
据省节水办介绍,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广东拟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化的节水管理服务企业,推动企业与用户以契约形式约定节水、治污、非常规水源利用等目标,推动开展合同节水示范应用。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定期公布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等领域的水效领跑者名单和指标,建立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采取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措施,促进农业节水。合理制定、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对高耗水行业实行差别水价。构建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