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晖:70亿元是用于购买房地产
发布时间:2018-03-29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了安邦集团、安邦财险、产业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员等的证言,出示了变更注册资本批复、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资扩股方案、验资报告、财务资料、项目协议、付款通知书行政认定函等书证及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被告人吴小晖指使他人从原安邦财险划出70亿元保费至产业公司,非法占为己有; 又通过多层划转,用于其个人控制的5家产业公司对原安邦财险增资,该资金缺口后被虛列在在建工程科目,以及5家产业公司并未使用自有资金归还70亿元保 费的事实。
被告人吴小晖表示70亿元是用于购买房地产。
辩护人提出,70亿元也是安邦集团、安邦财险和产业公司资金循环的一部分,被告人吴小晖及其个人公司并未占有。
公诉人对被告人吴小晖及辩护人的意见作了进一步说明,指出相关证据证实,30亿元和70亿元已被吴小晖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占有,这两笔款项均来源于安邦的保费; 安邦存在大量的资金缺口; 两笔资金经过穿透也就是层层追溯资金来源、去向查明,并未实际投入相关项目,而是用于产业公司还债和增资安邦财险。
公诉人宣读了安邦集团、安邦财险、产业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员等的证言,出示了变更注册资本批复、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资扩股方案、验资报告、财务资料、项目协议、付款通知书行政认定函等书证及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被告人吴小晖指使他人从原安邦财险划出70亿元保费至产业公司,非法占为己有; 又通过多层划转,用于其个人控制的5家产业公司对原安邦财险增资,该资金缺口后被虛列在在建工程科目,以及5家产业公司并未使用自有资金归还70亿元保 费的事实。
被告人吴小晖表示70亿元是用于购买房地产。
辩护人提出,70亿元也是安邦集团、安邦财险和产业公司资金循环的一部分,被告人吴小晖及其个人公司并未占有。
公诉人对被告人吴小晖及辩护人的意见作了进一步说明,指出相关证据证实,30亿元和70亿元已被吴小晖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占有,这两笔款项均来源于安邦的保费; 安邦存在大量的资金缺口; 两笔资金经过穿透也就是层层追溯资金来源、去向查明,并未实际投入相关项目,而是用于产业公司还债和增资安邦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