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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股份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子公司及其管理层累计被罚470万元_国内财经_财经_中金在线

发布时间:2018-04-26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北青网4月25日电(统筹:陈勇敢 记者/侯慧雪)4月24日,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及其相关管理人员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据悉,2018年3月18日,灌南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辉丰股份子公司——连云港华通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化学”)现场检查发现,华通化学正在生产的产品三氟氯菊酸,存产品项目环化工段擅自变更工艺,将原料叔丁醇钾替换为叔丁醇钠,常压蒸馏后增加水洗工艺,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更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产品项目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已正式投入生产的问题。

  灌南县环境保护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

  灌南县环境保护局遂依法对华通化学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三氟氯菊酸产品项目的生产和使用;对该公司及相关管理人员累计罚款人民币47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司称,以上行政处罚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另外,《财镜》(微信id:news_cj)注意到,除子公司被罚外,辉丰股份也曾多次被罚。

  据了解,2016年7月28日,辉丰股份因存部分危废及中间体露天堆放、未入库的危废未进行网上申报,被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合计罚款人民币5万元;2018年1月8日,因“年产 5000 吨塑料瓶、壶加工技改项目”正在生产,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未运行,处于闲置状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被罚款人民币15万元;2018年1月23日,因二期 70t/d 固废焚烧项目未经环评擅自开工,8号危废仓库内危废堆放无序,部分危废未张贴标签标识,合计被罚款人民币4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辉丰股份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据了解,目前,辉丰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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