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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110万亿行业大格局 资管新规全解析(可收藏)

发布时间:2018-04-29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千呼万唤始出来!4月27日,在征求意见稿发布5个多月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终于正式出台。

  作为改变资管行业最高规格的纲领性文件,资管新规从募集方式和投资性质两个维度对资产管理产品进行分类,分别统一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要求。在新范式的规定下,逾110万亿的大资管格局被重塑。

  解读:更“新”的资管新规

  正式文件“温和”不少

  相比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温和”不少,首先是过渡期延长一年半。

  征求意见稿中安排的过渡期是自发布实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今日的正式文件中延长至2020年底。并且,征求意见稿要求过渡期内金融机构不得新增不符合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净认购规模;正式文件中允许发行老产品对接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但要求有序压缩递减。

  专家认为,这样做一是防止出现大量存量资产未到期而产品持续到期的情形,有助于降低理财产品期限错配可能引发的流动性风险和对金融市场的冲击。二是留出了更充足时间以引导和培育投资者“风险自担、收益自享”的成熟投资理念。

  其次是允许部分资产标的用成本摊余法估值。

  打破刚性兑付,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意见》鼓励使用市值计量,但允许部分资产标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

  (一)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

  (二)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这一调整解决了此前市场对于非标估值难题的顾虑。公允价值结合摊余成本来计价,有助于降低公允价值法可能引起的债券价格波动拉低理财产品净值的交互影响,并对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在更加符合相应的风险收益属性同时,又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理财产品净值的波动性。

  另外《意见》还提出,金融机构前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加权平均价格与资产管理产品实际兑付时金融资产的价值的偏离度不得达到5%或以上。

  各金融机构早已经开始进行业务的调整。有银行资管部负责人对中国财富网表示,全行业都在努力转型,但是现在正式文件与以前的征求意见稿有一些不太一样的地方,金融机构还需要快速调整适应。

  银行理财:保本理财最后绝唱

  净值型产品这样选

  资管新规要求,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发行新产品应当符合指导意见的规定。为保证平稳过度,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这就意味着保本理财产品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资管新规提出,银行理财产品要向净值型转型。净值型理财产品与开放式基金类似,是一种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没有固定投资期限。产品每周或者每月定期开放,用户在开放期内可以进行申购赎回等操作。净值型理财产品没有预期收益,银行也不承诺固定收益,实际用户获得的收益与产品净值有关。

  目前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五大国有银行均有净值型产品在售。以工商银行发行的一款产品为例,收益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运作方式为封闭式净值型,风险等级为中级,起售金额100万元。与工商银行类似,交通银行发行的净值型产品起点金额也比较高,多数净值型产品的起售金额在600万元,有些甚至达到千万元以上。

  与国有行不同,股份制银行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则更加“亲民”。以光大银行为例,在售的16款净值型理财产品中,有5款产品投资起点为5万元,其余的产品投资起点在10万到50万之间。

  除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外,北京银行、渤海银行等中小行业发行了净值型理财产品。据中国财富网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存续的各类银行净值型产品(包括封闭式和开放式净值型产品)超过470只。

  净值型产品怎么选?银行理财经理建议投资者选购净值型产品时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购买产品前一定要结合自身情况,比如风险承受能力,还要确保资金流动性不受影响。

  第二,看清投资标的。不同的投资标的对应不同的风险,投向股票等权益类的净值型产品风险通常比投向债券的产品风险高。

  第三,结合过往产品的净值情况选择产品。过往产品的净值能一定能程度反映银行的投研能力。

  第四,购买净值型产品后,需要定期关注产品的资产配置和净值变化情况,同时结合自身的预期收益水平选择合适的卖出时机。

  保险消费:别慌!

  投保人还有这些好处

  虽然资管行业迎来最严监管,但利好权益类资产,尤其是保险等行业的发展。同时,对于保险消费者来说,资管新规有利于提升保险行业的大环境,消费者所享受到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配置都将较之前有大幅提高。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主任郭金龙向中国财富网表示,资管新规不直接涉及保险消费者,但对保险行业利好,能为保险公司的资管业务提供比较稳定和相对较高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也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障。

  人人贷WE理财事业部总裁孙超也向中国财富网表示,资管新规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于对保险牌照合规性的强要求,无论是险企还是保险中介机构,都将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进行。另外,资管新规将加剧行业竞争,从而促进产生更好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对整个市场大环境都利好。在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大环境整体提升的背景下,消费者所享受到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配置都将比之前有大幅的提高。

  对保险行业来说,截至2018年2月底,保险资管计划规模仅为2.15万亿元,约占整个资管行业总规模比重的2%,再加之保险资管面临的多层嵌套风险较小,资管新规产生的直接影响比较有限。

  另外,银行理财规模下降,将推动整个资管行业的大变革,在此变革的背景下,将利好权益类资产,尤其是保险行等的发展。

  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受影响

  凸显差异化竞争重要性

  资管新规对私募基金的影响主要有三点,第一是直接减少合格投资者的数量,相关产品规模也会受到牵连,对一些业绩相对平庸、品牌效应偏弱的机构或带来较大压力。第二是对私募基金业务模式产生不利影响,尤其体现在管理规模的扩张方面。第三是打破了传统的保本保收益,采用净值型理财业务,禁止资金池和期限错配,因此对退出期限长、流动性差的非标资产影响也很大。

  而对于私募投资者方面,资管新规看似对投资者在投资方向上做出了限制,提高了投资者参与的门槛,但其实是对投资者给与更多的保护。监管层的管理措施仍是紧紧围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这一中心思想,并未发生根本变化。

  业内表示,进入大资管时代,私募基金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差异化竞争。从投资角度来看,任何与其他产品相似度低、预期收益风险合理的资产都具可配置性,而从抢占资管市场的角度看,解决资管新规出台后银行理财的痛点,也是私募提前占市场重要的契机。

  相较之前的征求意见稿,资管新规在私募内容方面做了部分的新增和修改,首先是鼓励私募产品支持债转股往市场化和法治化方向发展,这一点是让私募产品成为债转股过程中重要的参与者,有利于整个交易过程更加透明、更加公平、更加充分地竞争。

  其次是明确私募基金可作为私募产品的受托管理人,这有利于金融市场参与者结构优化,可以使市场更为成熟,同时也让资源配置更有效率。

  对于私募在资管新规实施后所面对的问题,业内认为,当前市场上各类资产管理产品聘请私募基金作为投资顾问的模式仍是许可的,在新规实施的情况下,如何探讨一些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募资模式将是各个私募共同面临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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