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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下发通知 要求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案件可公开审查

发布时间:2018-05-08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5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日前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刑事申诉公开审查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持续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力度,进一步扩大案件范围、简化操作程序。

  最高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刑事申诉公开审查是检务公开、阳光司法的具体化,是采用公开办案的方式,让当事人参与其中,请第三方见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通知》要求扩大公开审查的范围,刑事申诉、国家赔偿、赔偿监督、司法救助等各类刑事申诉检察案件均可进行公开审查。

  在简化操作程序方面,《通知》要求在适用公开听证程序的同时,要探索其他简便易行、效果好的公开办案的方式、程序,加强公开审查的便民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让当事人看得见、听得懂、能评价。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要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为下一步修改完善《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打好基础。各省级院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进行具体有效的指导。最高检将适时调研督导,组织交叉检查,总结推广各地经验。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于2012年起施行,根据该规定,参加公开审查活动的人员包括:案件承办人、书记员、受邀人员、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原案其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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