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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提速县域经济

发布时间:2018-05-29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乡村振兴战略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下的新矛盾提出来的,即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主要矛盾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特别体现在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和广大乡村地区发展的不充分。从空间、行政区划或发展载体来看,则体现为城市经济与县域经济之间的不平衡和县域经济发展的不充分。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分水岭,城乡发展排序发生了重大调整,即从城市优先、工业优先转变为“坚持农村农业优先”。相应地,作为乡村的发展载体,提速县域经济应当摆在优先序列。

  一是县域发展基础夯实要优先。过去,在城市优先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下,面对总量有限的公共基础设施资源,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优先分得更多“蛋糕”。与大城市相比,县域公共基础设施特别是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供给欠账较多,因此要着眼于缴清欠账、补好短板,将改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摆在优先位置,加快完善县域公共基础设施需求表达、反馈回应机制,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衔接机制,加快完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财政倾斜机制,实施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为乡村提高生活品质和创新创业打好基础。

  二是县域要素资源配置要优先。乡村具备土地和劳动力丰富的要素优势,之所以发展缓慢,原因之一在于缺乏市场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技术、人才等稀缺要素资源,以资金为例,2016年中国社科院有关研究表明,自2014年起,我国“三农”金融缺口超过3万亿元,巨大的资金缺口导致乡村振兴没有源头活水。因此要按照稀缺资源的流动聚合规律,强化对要素资源流动的宏观引导和调配机制,完善资本下乡安全保障机制、互惠互利机制,不断完善土地流转方式,完善资本与土地、劳动力要素的结合方式,促使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工商业积累起来的庞大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流向饥渴的广大乡村。通过优势互补,既让城市海量社会资本找到“活路”,又为乡村振兴找到“出路”。

  三是县域产业政策扶持要优先。长期以来的产业扶持政策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即倾向于国有企业,倾向于大项目特别是高新技术项目,而县域经济中的项目以中小项目、民营企业居多,造成了县域经济在产业扶持中难以“雨露均沾”。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相关产业政策要优先保障、扶持极具活力但市场话语权弱小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保障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创造大中小企业、国有与民营企业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是县域深化改革攻坚要优先。从改革的推进主体和方式来看,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固然重要,但许多重大的顶层设计往往发轫于基层率先“摸着石头过河”,比如家庭联产承包制、乡镇企业改革以及股份制等都是在群众首创后被推广。毕竟改革最直接的需求、最根本的动力和最终的“客户”几乎都是在基层。因此,充分调动基层的改革积极性、主动性,就要在宏观顶层设计的框架内,大力推进微观层面的县域经济社会改革创新,深入挖掘乡村振兴的内在动力,不断调适乡村生产关系,充分释放乡村社会生产力。(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张小乙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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