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凝聚创新力量 | 评论员观察
发布时间:2018-06-06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措施不断加码,力度不断加大,释放保护知识产权的强烈决心与信心,赋予创新发展之舟更加强大的远航动力。
“过去十年,全世界都看到了中国政府在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方面卓有成效的努力。”近期,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十年评估外资企业和机构座谈会上,包括高通、IBM(中国)、爱立信在内的与会外资企业和机构代表,纷纷点赞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努力和进步。与这样的评价相应的,是越来越多外资企业选择到中国解决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经验成功拓展国际市场。
回首十年,2008年6月5日值得标注。这一天颁布施行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10年来,从推动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到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和知识产权法庭,再到不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我国在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上付出了巨大努力,促使市场环境和创新生态不断改善,知识产权规模和质量显著提升。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38.2万件,连续7年居世界首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达到5.1万件,排名全球第二。
“知识产权应是世界各国之间创新合作的桥梁。”在加强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我国也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的对外合作交流。比如,签署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及司法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宣言》中纳入加强知识产权合作的内容,推动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等等。而中国严肃处理包括“乔丹”商标案等在内的侵权案件,积极向国外企业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等,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国内外企业知识产权的态度,也赢得世界范围的赞誉。一位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两年间,我们发现向欧洲的客户介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时越来越有信心。可以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已经跟十年前完全不一样了”。
也不可否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此前,浙江某家工厂发现专利侵权后寻求司法保护,前后历时4年、花费40多万元,但最终仅得到4万元的赔偿。类似这样的维权成本与侵权成本不匹配的矛盾如何解决?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业模式更加多元,“洗稿”“伪原创”等打擦边球的侵权行为不时出现,对于这样隐蔽性强、取证难的侵权行为又该如何处理?在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进程中,这些问题亟待破解。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对此,外资企业有要求,中国企业更有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深刻指明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如今,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越来越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因而,从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到正在修订的专利法中引入惩罚性赔偿措施,再到建立多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措施不断加码,力度不断加大,释放着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与信心,赋予创新发展之舟更加强大的远航动力。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对于知识产权,专家曾如此比喻。“纽带”和“桥梁”,代表着连接彼此、通向远方。相信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也可以将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紧紧凝聚到创新发展之上,推动我们抵达更加美好的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