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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股份两连罚:环保部门要求关闭子公司,深交所公开谴责

发布时间:2018-06-14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北青网6月13日电(统筹:陈勇敢 记者/侯慧雪)6月13日,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环保部门《关闭告知书》的公告。

  据悉,日前,辉丰股份子公司连云港市华通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化学”)收到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对连云港华通化学 有限公司关闭的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因华通化学违反相关规定,灌南县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报经县政府批准,责令华通化学自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立即采取措施自行关闭到位。

  据悉,经调查确认,2018年3月18日,华通化学存擅自变更三氟氯菊酸产品项目环化工段工艺;产品项目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已正式投入生产;未经批准擅自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托运至化工园区外处置,该废水经检测含有毒物质的行为。

  公告称,华通化学将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华通化学被关闭,华通化学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损失。

  据了解,华通化学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值得关注的是,同日,辉丰股份发布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及致歉的公告。

  据悉,辉丰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因存,2016年定期报告社会责任情况披露不真实、不完整、未及时如实披露高管人员无法履职事项的违规行为,被深交所依法作出公开谴责的处分;对独立董事茅永根、夏烽、周立,监事王彬彬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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