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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攻坚战要有更多硬约束、真举措

发布时间:2018-06-18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上周,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今年前5月空气质量状况。数据显示,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1%,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

  从数字上看,全国空气质量虽有一定程度改善,但局部地方波动幅度较大甚至明显下滑的现象依然存在,亟需建立更为长效的污染防治机制。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就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了部署,提出在“大气十条”目标如期实现、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基础上,通过3年努力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急切期盼,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今年以来,各地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与污染防治目标对标、对表,通过精准施策、全面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比如,广东提出省内所有湖泊将在本月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这一时间进度比中央要求提前了半年。不仅如此,该省印发的《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还明确要求,全面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湖长体系,把中央要求的四级湖长体系基础上延伸至村一级,同时把范围覆盖到新开挖的人工湖泊。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上述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举措落地实施,当地湖泊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也将有更多获得感。

  源头防控、精准施策,是防治污染的重要措施,但污染问题的本质仍然是经济结构和消费模式不合理所带来的,打赢这场攻坚战必须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上下大功夫。

  上周,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凡不符合规划区划或安全环保条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现有沿江化工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或迁入合规园区、改造升级。到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公里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

  从区域发展的角度看,湖北这种“壮士断腕”的做法值得肯定。在长江流域生态形势依然严峻的背景下,立足全局、谋定后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互动,需要有更多这样的硬约束、真举措,让“绿水青山”真正产生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一方面积极腾退化解旧动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为新动能发展创造条件、留出空间;另一方面着力培育发展先进产能,增加有效供给,通过创新驱动不断强化内生动力。上周,同为长江流域的四川、重庆共同签署了《深化川渝合作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双方除加强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开放通道和平台建设等外,还将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协作共兴等方面开展合作,在实现“1+1>2”的基础上,推动长江经济带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各种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压实责任、积极作为,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用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顺应群众期盼和高质量发展要求。(顾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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