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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延养老险投资放闸 每年有望超千亿资金入“市”

发布时间:2018-07-06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张弛)在试点公司产品陆续获批的同时,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运用也备受关注。7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下发。《办法》具体对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在投资范围和比例、投资能力、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办法》中对税延养老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进行了具体的划分,包括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等五大类资产,这也明确了税延养老保险资金可以投往的方向。依照《办法》规定,税延养老保险资金应当遵循安全、审慎、长期、稳健原则,根据资金性质实行资产负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坚持市场化和专业化运作。同时,银保监会表示,鼓励税延养老保险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的领域。

  对于资质要求,《办法》规定,依法设立、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都可以成为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管理人。具体要求指标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或者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具备3年以上受托投资经验且业绩良好稳定,主动管理的非货币类资产管理总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等。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相对于普通保险资金来说,期限更长、资金安全性要求更高、更加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民生证券测算,假设税延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在每月缴费额度1000元、缴纳人数3000万人、参与度50%的情景下,每年新增保费为1800亿元,也就是说,未来每年将有超过千亿的长期资金进入市场,提升优质标的投资价值。

  而对于这些即将进入市场的税延养老保险资金,银保监会要求,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资产战略配置规划期限至少为三年,每年至少滚动评估一次。保险公司及其投资管理人应当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特点、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整体风险承受能力等决策依据,明确长期收益目标、长期业绩比较基准,制定资产战略配置规划。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此前在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后,原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就曾指出,养老金是长期资金,保险机构是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特别适合将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积聚的规模大、稳定性强的长期资金,通过保险机构的股权计划、债权计划等方式,投资于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及民生工程建设,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能够为资本市场带来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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