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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多地互金协会联合对债转类产品设限

发布时间:2018-07-24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双霞)在网贷流动性压力下,理财计划类产品、锁定期产品等涉及债权转让模式的产品受到关注。7月23日上午,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联合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与安徽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共同组织召开长三角行业协会及相关会员单位联席会议,此次会议提到,鉴于“锁定期+债权转让”模式的计划类产品存在理财产品特征,易引发流动性风险。相关P2P网贷平台应立刻开展自查,对不合规产品应尽快下架,并对出借人做好解释工作;对存量相关产品,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已经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依法、合理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记者注意到,不少平台有此类锁定期满后可以进行债权转让的产品。

  在7月19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下发《加强业务合规性的风险提示函》,明确提出P2P网贷平台不得向投资者提供“理财计划”类违规产品,要求所有北京地区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立即下线“理财计划”类产品,并提示投资者,自行承担此类产品产生的后果。

  “由于理财计划类产品的存在,一些平台对于流动性管理的不善,造成了平台被迫停止运营的情况。为了呵护行业发展的稳定和可持续,互金协会此时提出了对于此类产品的风险提示,可谓正当时。”一位不愿具名的网贷平台负责人表示,此类产品在平台流动性充裕的情况下,的确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为投资用户分散风险。但是,在平台运营能力下降,对于后续投资资金吸引不足的时候,存在实际债权未发生逾期却存在缺乏后续资金承接转让债权而隐含的流动性风险。因而,理财计划类产品对于平台而言,可谓是一把双刃剑。

  在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看来,这类产品本身就被界定为违规产品,属于合规整改期间重点整治的对象,此次P2P行业危机,此类产品成为重灾区,客观上也加速了监管机构推动此类产品合规整改的决心和速度。

  上述平台人士表示,目前网贷行业整体投资环境严峻,因为行业的各类风险事件,投资用户资金逐渐撤离行业。目前网贷备案处于停滞状态,进一步的监管政策仍需等待监管层的最新指示。互金协会的表态表明了对于行业风险的关注,对于此类产品的影响和未来发展空间,还需要更为具体的备案要求来明确。此次表态主要针对的是网贷平台通过集合标和债权转让方式实现固定期限退出的理财计划类产品。对于借款人与出借人期限匹配的集合产品,以及满足投资人个体流动性需求、发生在投资用户之间的债权转让,不会产生影响。

  对于投资者个人之间的点对点转让,薛洪言认为,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好的流动性安排,在此前的整改细则中是被认可的,不过此次危机中,投资者之间的债转也成为加剧市场恐惧情绪传染的重灾区,所以此类产品模式的前景,也有一些不确定性,需要看监管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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