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将停用已采购的长春长生水痘疫苗
发布时间:2018-07-25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7月24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副市长翁铁慧介绍上海市最新制定的《关于推进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相关情况。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现场获悉,针对网传上海市疾控中心2018年4月对长春长生生物采购的水痘疫苗(应急接种用)合同,翁铁慧回应,“这批水痘疫苗是用在成人12岁以上的,确实是有挂网采购,但还在路上,没有进入上海市的疾控中心,所以没有投入到使用当中,现在肯定不会再使用了。尽管它现在不是涉事的、有问题的批次,我们凡是长春长生生物的疫苗我们都不用了。所以不管进不进,都没有用,到现在为止这批水痘疫苗在路上,我们就把它拦截掉。”
同时,上海市卫计委主任邬惊雷表示,上海有专门的疫苗遴选标准,“所有国家药监部门通报有问题的疫苗,我们都会把它从采购目录中剔除出去。” 至于停用长春长生水痘疫苗后的其他选择,“我们也考虑其他的一些企业,比如上海生物制品厂产品,会做好这方面准备工作。我们会按照国家要求,特别是每一批次的检验情况来进货,做好这方面的采购、检验,以及全程管理当中的所有的环节。”
上海市疾控中心7月23日发布消息称,上海市未采购使用过长春长生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未采购使用过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的武汉生物制品所生产的不合格批次百白破疫苗。
按照国家《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规定,上海所有进入本市的疫苗均通过专业技术遴选,并在统一平台上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由符合资质的仓储配送企业负责集中配送。其中,仓储配送企业和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均严格查验疫苗“批签发”、温度记录等各类与疫苗质量相关的文件,一旦发现问题,对疫苗予以拒收;在疫苗配送、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对疫苗冷链温度按规定进行全程、实时采集和监控,一旦发生温度异常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即时处置。
此外,针对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事件”,上海市同样未发现采购和使用过涉事批次的狂犬病疫苗。
另据排查,今年以来上海市共有3个犬伤处置门诊曾使用过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非涉事批次疫苗),用量占全市狂犬病疫苗用量的1.5%。自7月16日起,本市已全面停用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对库存疫苗已全部封存回收。同时,已紧急协调和调拨其他品牌狂犬病疫苗,保障全市狂犬病疫苗供应平稳。
关于已接种过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部分剂次的群众,相关机构对其将不再继续使用长春长生疫苗,而选用同样采用“五针法”的其他品牌狂犬病疫苗,按照0天,3天,7天,14天,28天各接种1剂疫苗的程序,完成后续接种。目前,上海市已全面停止使用长春长生生产的各类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