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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监管层对保险中介处罚很“显眼”

发布时间:2018-07-27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7月份监管层对保险中介处罚很“显眼”

  上海一日内下发10份监管函处罚8家中介

  7月份以来,银保监会对保险中介的处罚尤为“显眼”,近一周内更是下发多份处罚函。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显示,从7月20日至7月25日的这6天内,银保监会和地方监管局合计处罚了14家保险专业中介,尤其是上海保监局7月25日一天就下发了10份监管函,处罚了8家保险中介及相关负责人。

  从处罚的公司来看,包括上海汇中保险经纪、海东大保险代理、上海威明保险代理、美华销售、上海东大保险代理、上海汇中保险经纪等14家保险中介。从罚额来看,一周内上述中介合计被罚168万元,其中,安诚保险销售公司及相关人员被罚64万元,在中介的处罚金额中,罚金之高颇为罕见。

  实际上,今年以来银保监会持续加强对保险中介的监管,在下发多份规范文件的同时,也加大了处罚力度。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显示,年内保险中介(代理公司、经纪公司、公估公司)合计被罚超千万元。

  上海保监局1天处罚8家中介

  7月25日,上海保监局连发10份监管函,直指8家保险中介及相关负责人违规,并对这8家中介及其负责人合计罚款56.7万元。

  处罚缘由包括: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不合规、委托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未按规定制作使用客户告知书,以及未按规定制作使用客户告知书、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等。

  以某大型保险中介上海分公司为例,上海保监局检查发现,其存在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按规定制作使用客户告知书,该公司自2010年开业至检查组检查时,在开展团财业务和高端医疗业务过程中,从未制作并使用过客户告知书。二是住所变更事项未报告,2016年10月份至12月份,该公司办公地址变更事项未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三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该公司2016年有2笔会务费财务凭证记载事项与费用的实际用途不符。综上,上海保监局责令该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处罚款18.7万元。

  引人注意的是,安诚保险销售公司及相关人员被罚64万元,这在中介的处罚中,罚金之高颇为罕见。重庆保监局下发的监管显示,经查,2016年1月份至2017年12月份期间,安诚保险销售公司营业总部虚构13名“团队长”,并在“团队长”名下编制虚假销售人员及销售辅助人员,这些人员实际未从事销售业务或销售辅助工作。安诚保险销售公司编制虚假的销售及辅助人员薪酬发放清单套取费用。

  银保监会持续加强中介监管

  引人注意的是,由于此前保险中介渠道保费在寿险公司中的市场份额较低,并未引起寿险公司及市场的足够重视,而随着行业回归保障,中介机构越来越受到行业及监管的重视。

  从处罚情况来看,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对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公司、经纪公司、公估公司)的处罚金额超过1000万元。除上述处罚原因之外,销售误导、展业违规、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等均为中介普遍被罚原因。

  监管规定方面,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已连续下发《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并于5月1日开始实行。6月份,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保险中介机构现场检查的通知》。7月13日,银保监会又下发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银河证券研究员武平平认为监管层旨在引导行业回归价值、回归保障,严监管成为常态。《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明确了保险代理中介、个人代理人的资质要求和业务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有助于规范保险中介代销行为并整治现有个人代理人销售过程中,存在的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多种乱象,推动保险行业代理人队伍从规模增长转向质态提升,符合行业长期发展趋势。代理人行为的规范化有利于确保保险产品能够真正满足消费者的风险保障需求,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改善保险业声誉不佳的问题。

  此前,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保险中介机构现场检查的通知》,针对保险中介违规套取费用、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违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等问题。本次检查范围划定为各保监局辖区内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检查内容包括“互联网保险业务合规性”、“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合规性”以及“保险公估机构业务备案合规”等。

  通知指出,此次现场检查将依法严罚重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机构和个人依法坚决采取吊销业务许可证、撤销任职资格、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依法坚决移送各类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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