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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普陀出台依职权注销个体户登记操作规则

发布时间:2018-08-10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为进一步完善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切实提高实际可操作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近两年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舟山市场监管局普陀分局于近日出台 《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操作规则》。

  明确适用情形和恢复程序。该局明确在调查属实的前提下,应当依法定职权办理个体户注销登记的六种情形,包括主体死亡、许可吊销、经营异常、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经营等情形。被依职权注销的个体户依法提出要求继续经营的书面申请时,经辖区所调查核实、局领导审批后,可恢复其主体经营资格,移出依职权注销名录库。

  明确法定步骤和科所分工。该局明确依法定职权办理个体户注销登记的九个法定步骤,包括催告公告、立案、调查核实、审批、听证告知、决定送达、归档、注销录入、公示公告。企业监管科负责梳理应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个体户名单,并统一公告告知;基层所负责落实对公告到期后仍未主动申请注销个体户的立案调查,核实经营情况,保留执法痕迹;行政许可服务科负责对企业监管科提供的注销名单在准入系统中作简易注销操作。

  明确文书规范和归档要求。该局统一依职权注销个体户登记立案审批、情况核查、决定审批、恢复审批等文书格式,为具体工作开展提供书式模板,为后期材料归档奠定基础。明确所有材料以行政处罚案卷形式编目装订并保存,归入个体户登记档案;对成批注销、一次审批的案件,可在总案卷中放一份决定书、后附注销名单;依申请恢复个体户经营资格的,相关申请、核实材料单独编目装订并保存。 刘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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