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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人寿两分支机构被罚

发布时间:2018-08-31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北京商报讯(记者 许晨辉)全国保监系统对各地保险机构违规乱象监管力度不断加大。8月30日,中国人寿两家分支机构因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代理人欺骗保险人等违规问题被罚。

  根据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处罚单,经查,中国人寿让胡路支公司2017年10月至11月存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违规问题。时任中国人寿让胡路支公司经理李长伟对此承担直接责任。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当事人李长伟向黑龙江保监局提出了申辩意见,称其对违法行为不应承担直接责任,申请撤消对其撤销高管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黑龙江保监局认为,李长伟申辩事由不符合法定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的条件。因此,对李长伟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决定给予中国人寿让胡路支公司停止接受新业务3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李长伟撤销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与此同时,中国人寿让胡路支公司代理人武志友还因存在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问题被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决定给予武志友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无独有偶,中国人寿大庆分公司也因违规设立分支机构被罚。经查,2017年10月至11月中国人寿大庆分公司存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违规问题,时任副总经理边疆对此承担直接责任。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责令中国人寿大庆分公司改正,罚款2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边疆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有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银保监系统共对501家次保险机构开出了687家次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到了1.16亿元。而在2017全年,原保监系统一共处罚保险机构720家次,罚款共计1.5亿元。由此看来,今年以来,监管的查处力度明显加大。其中,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经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或撤销分支机构成为两大处罚原因。

  有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非法经营商业保险的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非持牌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在部分地区、个别业务领域有蔓延趋势,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为此,今年6月,银保监会开展了2018年打击非法商业保险活动专项行动,其中就重点打击未经批准设立保险机构等违规行为。一位地方保监局相关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2018年保险业的主流就是整治市场秩序,规范行业发展。从目前处罚力度来看,各个局都在深挖以前行业的通病,加大监管力度,即抓即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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