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调查研究】如何有效监督证券市场的公权力
发布时间:2018-09-05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证券市场里有没有公权力?如何扭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
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切实做好对公权力的全覆盖监督是证监会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王会民带队,先后赴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单位,调研学习贯彻监察法情况。
“我是企业人员,和公权力不沾边”
——解决会管单位对公权力的认识问题
调研搞得好不好,首先是看问题找得准不准。
长期以来,证监会的会管单位一直认为自己是市场组织者或国有企业,不具有公权力,会管单位工作人员从上到下也普遍认为自己是企业人员,与公职人员不沾边。
会管单位属于贯彻落实监察法链条中相对薄弱的一个环节,解决了对会管单位公权力的监察监督问题,就打通了证监会系统对公权力监察全覆盖的“最后一公里”。
为此,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专门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作为今年调研的首选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会管单位中很有代表性,把这两个单位研究透了,就找到了‘解剖麻雀’的关键。”
“各会管单位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无论是制定业务规则,还是据此实施监督、管理和惩戒,对相关市场主体均具有普遍的规范和约束作用,都体现了‘公权力’的支配性和强制性。”
调研期间,纪检监察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只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才能真正认识到资本市场公权力监督的重大意义,切实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一定要全面梳理公权力,有多少权力,就梳理多少权力,权力运行到哪里,就梳理到哪里。
“过去,我们认为自己有一些权力,但具体有多少项不是很清楚。通过这次梳理,发现涉及市场监管和服务类公权力有56项,任何一项权力行使出现问题,都有可能滋生腐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一位高管深有感触地说。
各单位对公权力进行梳理后,下一步要根据监察法的要求界定“公职人员”。“这些要给全体干部职工说清楚,讲明白,让大家知道自己的身份是什么、权力有哪些。”王会民指出。
“我以为像研究院这样的地方不会出问题”
——强化公权力监督的主体责任
从近年来查处的问题看,证监会系统一些单位和部门还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公权力运行内在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有效,个别单位部门对党员干部职工业务上要求多,思想政治上关心少,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调研组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重点关注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每到一个单位,都详细了解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做法,以及对新时代如何更好落实主体责任的思考和认识。
“之前,我有一个错误认识,认为像研究院这样的地方是不会出问题的。”2014年6月至2017年4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北京金融衍生品研究院唐某在人员薪资核实发放中,通过虚增工资汇总数、冒领他人工资的方式侵占公款300余万元。2017年5月,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提及此事,研究院有关负责同志懊恼不已。
“事后想,如果当时多留心管一管、抓一抓,也许就不会出现这么大问题了。真心感谢组织教育了我,作为研究院的领导必须扛起主体责任,也不能因为信任就放松了监督。”
在调研中,调研组通过与各单位中层举行专题座谈会的方式,听取大家对主体责任的理解,在具体工作中贯彻落实主体责任的做法和思考,以及如何立足本职工作贯彻监察法等等。座谈采用互动交流形式,发言不限于设定议题,大家畅所欲言,相互启发、碰撞思想。
“落实主体责任不仅仅是党委班子的事,中层干部也是关键,每个中层干部都要扛起这份担子,只有大家真正做到担责尽责,做好了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监察监督全覆盖就水到渠成。”王会民表示,“要认识到贯彻落实监察法的重点在于监督,必须把监督挺在前面,重点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上下功夫,防微杜渐,减少第三种、第四种形态问题的发生。”
“近千人的单位,很难全面掌握道德操守情况”
——做到监督全覆盖和重点突出并重
调研组边调研边整理边思考,从个性问题中找共性原因,努力探寻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及时把调研情况向证监会党委作了汇报,为证监会党委全面掌握情况、进一步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科学决策提供了第一手材料。
为切实扛起监察监督责任,在对现场了解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的同时,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分别组织5个专题调研组,对证监会系统下属不同类型单位开展监督情况进行全面调研,2家证券交易所、4家期货交易所、4家证券期货基金行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10家证监会下属单位和38家派出机构一一走访。
“像我们单位有近千人,年轻人又多,大家除了工作时间在一起外,个人生活交集很少,很难全面掌握道德操守情况。下一步对如何找到监督检查道德操守的有效抓手、精准方法还要探索。”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委负责人谈及如何行使监督职责时表示。
为此,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责成各单位对本单位公权力清单,包括名称、主要内容、行使部门、运行流程、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等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要求明确公权力的具体行使岗位和负有管理监督责任的班子成员以及处级负责同志,以此强化监督管理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监察全覆盖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所自律监管职权梳理,建立了涵盖上市公司监管、交易行为监管、会员监管等7大领域、共计56项核心监管职能的自律监管职权目录,详细列明每一项监管职权的法律依据、实施流程和履职主体,全面查摆履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确保对全所廉政风险情况清、底数明、措施实。
“严格落实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和离职回避的各项规定就是一个很有效的抓手。”针对证监会机关部门监管和审批权力较为集中的实际,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围绕建章立制、公开透明、双人复核、实施回避等,专门要求证监会机关部门对各项公权力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相关情况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
目前,遇到任职回避的情形,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的,驻会纪检监察组都从实际出发,向证监会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相应的轮岗要求。
驻会纪检监察组还要求各单位在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上下功夫,练就敏锐、深透、能准确抓住问题要害的能力,把准关节点、要害处,做到精准发现、精准施策、精准解决。
“只有提高这些能力,才能把监督工作搞得更加科学、严密、高效。”驻会纪检监察组表示,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争取年内形成证监会系统贯彻落实监察法指导性意见,把监察全覆盖的要求在证监会系统落到实处。
(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 李松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