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7-08-13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失职失责就要被问责。”近日,湖北省委常委会会议作出决定,由省纪委牵头,在全省启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问到底、责到位,倒逼主体责任落地。
在湖北,“以不落实之事倒查问责不落实之人”已成常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因管党治党失职失责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已达1573人。
问政治之责,问全面之责
去年,仙桃市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
“仙桃市委、市政府重视不够,思想上麻痹大意,没有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没有在第一时间作出有针对性的快速反应,导致事态恶化,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省委、省纪委经过认真调查后得出结论。
“按照惯常做法是实施行政问责,问责一名副市长。但省委认为《问责条例》的核心是政治问责,要将着力点放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此,省委免去冯云乔仙桃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终止其提拔任用程序;仙桃市长、市委秘书长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避免“就事论事”“一时一事”式的问责,湖北落实《问责条例》注重全面发力,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
据悉,《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该省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中,因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建设缺失被追责的约占一半。
问成效之责,问终身之责
近年来,湖北省畜牧兽医系统34名干部因动物疫苗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其中,3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去年,省纪委发出通报:时任省畜牧兽医局党委书记、局长万卫东和时任省畜牧兽医局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张纪林,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兵等4人受到严肃追责。
受处分的王兵也有自己的“委屈”:他曾向万卫东报告过动物疫苗招标不透明问题,也提出过加强监管的建议,但在万卫东不重视的情况下,王兵没有坚持正确意见,问题发生后也未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领导干部是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是仅仅看其做了工作没有,还要看工作做得有没有效果。如果做而无效,导致严重后果,一样要追究责任。”省委态度明确。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告诉记者:“王兵的行为就是典型的"做而无效",没有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因此,给予他党内警告处分。”
而当时,万卫东已调任荆州市委常委,张纪林已经退休。有人心里有疑问,对两人的处置是不是可以酌情处理,网开一面?
对此,省委态度坚决——问责要问终身之责,不论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一追到底!
最后,万卫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荆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华中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第一书记职务,按照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另行安排工作;张纪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取消副厅级待遇,按正处级非领导职务调整退休待遇。
“一案双查”问责,追“关键少数”之责
曾借考察之机,到青海湖、喀纳斯湖等景点公款旅游,湖北省司法厅四名厅级领导干部受处分。
由时任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颂银,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聂利军带队,省司法厅组团赴西藏山南对口帮扶。其间,考察团绕道赴青海湖、纳木错湖等景点游览。
由副厅长李仁真和聂利军带队,该厅组团赴新疆博州对口帮扶。其间,考察团绕道赴喀纳斯湖、那拉提大草原、吐鲁番葡萄沟等景点游览。
去年11月,省纪委给予李颂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聂利军党内警告处分,省监察厅给予李仁真行政记过处分。
时任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厅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汪道胜还存在其他失职失责问题。今年1月,省纪委给予汪道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湖北在问责实践中,坚持对违纪违规案件实行“一案双查”。
“只有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才能真正抓住病灶,以问责促担当。”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在“一案双查”中,湖北更加注重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对一把手的问责,防止追下不追上、追小不追大。去年以来,省纪委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厅级领导干部13人,其中7人是党政一把手;全省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处理的538人中,有314人是党政一把手。(记者 金颂 通讯员 刘南中 杨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