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考"到"法考" 国家法律大考释放哪些信号
发布时间:2018-09-23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首次“机考”——提升“法考”科技含量
中秋小长假的第一天,7点20分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知行楼前,三三两两的考生还在树荫下捧着资料,抓紧最后的复习时间。
“听说这次考试挺严的,但严点儿好,公平。”赵一伦在律所做了几年律师助理,原本学工科的他在工作中发现,他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还不够专业,为此他又重新学习法学,希望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为一名知识产权律师。
梳着齐耳短发的杨雪芳,是北京化工大学大四的学生,她在今年2月份就开始备考,谈到未来她充满了期待,“希望能够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从事法律工作的资格,未来能在法律界更好地发展。”
在北京市西城经济科学大学考点,考生们正坐在计算机前紧张答题,监考人员一丝不苟地监督考试,技术保障人员在场外巡视。
首次“法考”在考试形式上的最大变化在于客观题全部以计算机考试的方式进行。“为了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我们考点请了2家技术公司的7位技术人员分别负责考务安全和考试系统,又组织了学校的8位技术人员一起负责技术准备和保障。”这所学校的总务处主任姚军介绍说。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认为,“机考”具有技术成熟、安全性高、绿色节约等优势,是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考试资源、规范考试管理、方便考生应考,实现考试的客观、公平、实效的有效途径。
为了组织好首次“法考”,全国所有考点考场都提前进行了多个轮次的仿真演练,项目包括用电保障、电脑故障、数据传输、窃密作弊、异常大范围电脑病毒问题等。
“法考”新规——提升法律职业资格含金量
司法考试16年来,619万人次报名参加考试,98万余人取得资格。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表示,“司法考试制度为国家法治建设选拔储备了大量法治人才,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时代在发展,教育在发展,法学教育也在发展。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进行“打包”修改,对法律职业人员考试的范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等作出规定。
这次修改将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以及法律类仲裁员。
同时,报名考试的门槛也在提高,以往是法学类本科毕业,现在还要求要有学位;如果是全日制非法学类毕业的,要求有法律硕士或者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还有全日制非法学专业毕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应在法律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在考试内容方面,大幅提高案例题的分值比重。考场将为考生配备法律法规汇编。同时首次“法考”开始实行“2+1”考试模式,即客观题2张试卷,主观题1张试卷。客观题考试在包括港澳考区在内的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
纪律“带电”——维护“法考”公平公正
在北京市的一处考场,记者看到,所有考生要经过“人像识别”才能进入考场,用于“机考”的计算机上都粘贴了防窥膜。据了解,为了确保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北京投入110万元预防打击违纪作弊行为。
作为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必须保证“法考”的绝对严肃性。除了有高科技保驾护航,考试的公平公正还离不开铁一般的纪律。为了保障首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司法部提出将严格责任追究,严肃考风考纪,切实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多次表示,要坚持从严治考,推动违纪处理、资格管理等各环节制度化规范化,依法依规加强试卷管理、考生管理、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场管理、考试信息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查处各类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为此,司法部还出台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办法根据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分别规定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取消所有场次考试成绩并两年禁考、取消所有场次考试成绩并终身禁考三种处理方式。
实行“机考”、提高报名门槛、扩大参考者范围、设立违纪“高压线”……这一系列改革的目的,旨在提升考生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水平。有关专家认为,法考的实施,必将为打造高素质法治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从而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完)
新华社记者 王茜、熊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