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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引入新股东不应“扣帽子”

发布时间:2018-09-26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摘要:从民企转让股权的出发点看,目前引入国资背景的新股东,确实有利于解决民企一些困难。从更长远看,上市民企引入国资背景新股东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殊途同归,都是为了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实现互利共赢。借用资本市场平台进行股权转让,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在各类企业间建立良好的竞争和合作关系

  近期,陆续有民营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出于多种因素考虑,将引入国资背景的新股东。这种现象被看作是新一轮国有资本“举牌潮”。对于渴望融资和健康发展的民企来说,引入国资股东可能意味着更好的增信渠道、更充裕的现金流以及更多元化的发展,是正常的企业战略选择。有好事者却偏偏紧盯股东背景不放,扣上了“国进民退”“与民争利”、民企发展前景堪忧的“帽子”,实际大可不必。

  从民企转让股权的出发点看,目前引入国资背景的新股东,确实有利于解决民企一些困难。一方面,A股部分上市民企面临股权质押爆仓风险,急需“大金主”支持。Wind资讯统计,截至目前,已有40余家上市民企发布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触及或跌破平仓线的公告,其中10余家公司采取紧急停牌的方式自救,部分公司则主动向国资背景股东“出让”控制权自救。紧急停牌可以说是权宜之计,而出让控制权的做法,不但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缓解质押平仓风险,而且这种高溢价的成功转让,往往会对股价形成利好,从根本上缓解质押平仓风险,延长企业存续期。

  另一方面,随着今年以来市场持续回调,部分上市民企市值缩水,面临资金链紧张的境遇,需要新股东注入活力。在资金成本较低的时期,部分民企盲目加高杠杆、大步伐、高成本的扩张,带来借新难还旧、家族式管理、企业风险增加等一系列问题。在此时此刻引入国企股东,显然更有利于规范民企资本运作,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降低企业负债率。

  从更长远看,上市民企引入国资背景新股东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殊途同归,都是为了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实现互利共赢。从这个意义看,两类企业的竞争、合作关系从来不是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国有企业的发展不可能以民营企业市场空间的萎缩作为代价,民营企业出让股份的行为也不意味前景堪忧。相反,在市场优胜劣汰、供求机制的作用下,两类企业借用资本市场之力,依托在产业链上的分工协作,通过股份转让、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方式,能更好地实现上下游领域优势互补,加强合作援手,共同为国民经济发展助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无论是过去国企通过资本市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民间资本,还是如今国企通过注资持股方式携手民营企业,共同开拓新的市场空间,都是为了促进两类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为了推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共赢。无论是哪种所有制的企业,都应继续加快自身改革,努力抓住当前机遇,进一步在竞争中实现合作共赢。

  概言之,借用资本市场平台进行股权转让,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在各类企业间建立良好的竞争和合作关系。只要这种竞争和合作发生在市场秩序内和法制框架下,遵守规则,公开透明,就无任何不妥,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周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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