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首次使用减轻处罚建议具有示范意义
发布时间:2018-10-23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10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河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艾文礼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值得注意的是,通报中“提出减轻处罚的建议”的表述,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外发布的中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首次使用(据10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结合艾文礼案通报中“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情节不难看出,对于自动投案并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准确定性,严肃惩处,又充分区别不同情况,宽严相济,精准恰当予以处理。
每个人对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不同。我们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一些违纪干部自首的念头不断在脑海中闪过,但就是缺少“临门一脚”的勇气。中央纪委首次使用减轻处罚建议,有利于帮助更多的违纪干部打消顾虑,选择自首,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和感召作用。
方法折射出导向。中央纪委首次使用减轻处罚建议,正是提醒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握宽严相济政策的本质与内涵,当宽则宽、当严则严。一方面,要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另一方面,要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敦促违纪干部投案自首,争取改过自新与宽大处理。
使用减轻处罚建议还给我们带来这样的启示:敦促贪腐分子投案自首,不仅需要出台宽大处理自首人员的政策,更需求真务实、不折不扣地兑现政策,让违纪官员自首后感受到“一诺千金”的政策温暖。此外,还需建立和完善刑事司法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有效衔接机制,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要同步跟进,形成强大合力,在刑事诉讼各环节狠抓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
实现上述目标,就要求司法机关办案人员转变思路,克服就案办案、简单办案的机械思想和求稳怕错、求稳怕失的心理;完善细化办案制度,在法律框架内,从强制措施到刑事处罚,都能让自首人员“看得见”激励。
我国自古就有“浪子回头金不换”的俗话,就是希望犯了错的人能积极主动纠正自己的错误,重新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而“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则启发人们诚心诚意地规劝犯了错的人,使其迷途知返。中央纪委首次使用减轻处罚建议宽待自首人员,立起“南门之木”,不止于召唤更多的贪腐分子迷途知返,我们还可以期待由此形成涟漪效应,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方面的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可以也应该做得更多,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