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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全面确立政府行政“明规则”

发布时间:2018-11-03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法律已有规定不落实,不可以!行政处罚畸轻畸重,不可以!

  出租车随意涨价,不可以!拍脑袋决策,不可以!乱发红头文件,不可以!

  这么多“不可以”,还有更多的“不可以”,都随着2017年5月1日《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实施,成为紧紧戴在权力头上的紧箍。

  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邢翔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作为全国首部对推进依法行政作出系统规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核心和宗旨是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设法治政府。《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依法行政有法可依,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依法行政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提供广州方案

  近年来,广州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政府决策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等多个专项领域,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全国率先出台规章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率先突破。

  这也为制定出台《条例》,全面系统规范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条例》是广州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又一次探索和创新,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广州方案”。

  早在2012年,广州市法制办就委托广州大学和广州市社科院分别开展《条例》立法研究,2013年正式开始着手起草,2014年经市政府同意,正式提交市人大审议。经过市人大多次审议和修改,2016年9月市人大审议通过,2016年12月省人大批准,2017年5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规定的地方性法规,是广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法规依据,标志着广州依法行政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据介绍,《条例》共7章71条,以全过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出发点,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对行政决策的程序、行政执法的规范、依法行政的监督和保障机制等作了具体规定,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成法治政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具体的路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广州特色。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条例》的创新性贯穿于条例的始终,主要表现为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依法行政的监督和保障等三个方面共15项举措,这些创新举措是其中非常重要的,极具实效性,完全可供其他地方制定相关推进依法行政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时借鉴和参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指出,《条例》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其对全国其他地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完善依法行政的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亦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作用。

  提升行政效能

  近来的广州,气温适宜。每天早晨,85岁的叶阿婆乘坐电梯到楼下呼吸清新的空气。而这一切,在一年之前还仅仅是个奢望。

  叶阿婆2013年患上骨病,行动开始不便。由于家住上个世纪70年代建成的老式楼房,坐轮椅出门的她下楼要靠人抬轮椅才能下楼。

  这样的日子持续一年多,叶阿婆的老伴越来越觉得这是个大问题,2014年年底,他开始找小区里的居民一起商议给老楼加装电梯的事情。住在他楼上的王女士是个热心肠的人,帮着游说小区住户。在她的努力下,小区居民逐渐达成一致,决定加装电梯。

  但是,好不容易达成的动议遭遇“拦路虎”:由于加装电梯意味着一笔不小的费用,每户需分摊的加装费用高达数万元。叶阿婆家虽然住在二楼,分摊下来也有2万余元。

  “当时,很多人都反映没有多余的积蓄,我就想到了住房公积金。”王女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一心想把好事做到底的王女士,就奔着住房公积金去“要钱”了。她心里有底,此前已查阅了相关规定:《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提取。”公积金中心的答复让她很意外。

  “为什么不能取,不是有明文规定吗?”王女士追问。

  公积金中心给出的理由是公积金的提取细则还没有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所以现在无法通过王女士的申请。

  王女士心里清楚,小区里很多人都还在等她带回来的结果。“其他住户都说‘就等你了,你申请完了,我们也要申请’。”她不能就此作罢,决定继续找政府。

  前期努力均告失败,直到2016年6月,有人指点她可以到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没想到,这次她的路走对了。

  在广州市法制办看来,旧楼加装电梯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既是民心工程,也是民生工程。广州每年近2000宗电梯加装申请,背后是无数家庭改善生活环境的迫切需要。

  “这不是王女士的一个案子,而是广州千家万户的案子!”邢翔说。

  据介绍,关于这起案件审查,办案人员多次听取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得出结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不但购买、建造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大修房屋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也明确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被申请人不同意王女士提取公积金申请的答复,与上述规定不符。《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2012年实施,被申请人至今仍未能促成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细则的出台,不符合行政效能的要求,也不符合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广州市政府先后作出《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建议被申请人就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提请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也撤销了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旧楼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复函》,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对王女士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广州市法制办在作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后,仍然继续跟进、多方协调,公积金中心也积极推进提取细则征求意见、提请审议等制定程序。2017年9月8日,在作出复议决定不久后,公积金中心便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支持力度的通知》,明确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操作程序,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政策终于落地!王女士他们顺利地提取了住房公积金。

  终于,叶阿婆的小区加装的电梯于今年初建成投入使用了。

  政策落地一年多来,广州已有143位市民提取了577万元用于旧楼加装电梯。随着该项政策逐渐被群众了解,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市民通过提取公积金解决旧楼加装电梯的资金来源。

  惠及广大市民

  邢翔说,《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广州的一件大事,对于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权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社会法治化营商环境将不断优化,全市2000多万广大市民都会因此获益。

  市民老李和司机老赵就是《条例》的受益者。他们有着不同的烦恼,却因为同一件事而产生共鸣:市民老李出行“打车难”,的士司机老赵因“活累钱少”,转行做起了网约车司机。不过,今年5月出台的《广州市优化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化解了他们的难题。

  依照《条例》,出租车运价调整属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酝酿制定中的《方案》在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了成本监审、民意调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各方利益诉求得以充分表达,真正实现了多方主体的互利共赢。

  广州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也是《条例》的受益人。今年3月的一天,在广州市某区环保执法人员的巡查中,该公司被认定在环保水务方面存在违法行为,被处以4万元罚款。

  公司负责人小杨很快认识到错误,立即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裁量权有关制度进行学习,但是通过学习发现,其实类似的情形一般应处罚1万元,处以4万元罚款明显属于处罚过重,于是他向该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区政府复议机关认真审查后,变更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结果,将“对当事人某公司罚款4万元”变更为“对当事人某公司罚款1万元”。

  小杨说,这是《条例》的功劳。《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后,统一向社会发布。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进行行政执法。

  记者手记

  广州,是一座活力之城,是一座创新之城。这种源源不断地创造新生事物的动力,不仅在经济发展上结出硕果,也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成为全国的一面旗帜。

  在经济与制度的良性互动方面,广州给出了很好的例证:经济快速发展引向理念先进与法治意识,进而实现良法善治,由此形成更优的营商环境,再回头促进经济发展。这从“《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实施”获得广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大案(事)例奖中可见一斑。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全面、系统地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行使行政权力进行了明确规定,既有内部制约,又有外部监督,是对让人们厌恶的潜规则的宣战。

  “没人举报就不管”“出事了才管”“按领导要求执法”“红头文件大于法律规定”“讲人情、讲关系”等潜规则的存在,严重侵蚀政府权威与公信力,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的出台,建立了政府行政的“明规则”,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让“潜规则”从此失去土壤,让法治政府建设驶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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