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商业一类央企混改比例已超七成
发布时间:2018-11-15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14日,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气会,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多数国有企业已在资本层面实现混合,充分竞争领域国有企业混合程度更高。
截至2017年底,在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户数占比达到69%,省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户数占比达到56%。2017年底,中央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17.62万亿元,其中引入社会资本形成的少数股东权益5.87万亿元,占比33%;省级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17.7万亿元,其中少数股东权益超过4.7万亿元,占比26.6%。目前,商业一类中央企业的混改比例已超过70%,其中建筑、房地产、制造、通信、批发零售等5个行业混改户数占比分别达到了87%、80%、75%、74%和72%,中央企业四级及以下子企业超过85%实现了混改。开展混改的省属国有企业中,商业一类企业占比达到88%,二至四级企业占比超过90%。
截至2017年底,在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户数占比达到69%,省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户数占比达到56%。2017年底,中央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17.62万亿元,其中引入社会资本形成的少数股东权益5.87万亿元,占比33%;省级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17.7万亿元,其中少数股东权益超过4.7万亿元,占比26.6%。目前,商业一类中央企业的混改比例已超过70%,其中建筑、房地产、制造、通信、批发零售等5个行业混改户数占比分别达到了87%、80%、75%、74%和72%,中央企业四级及以下子企业超过85%实现了混改。开展混改的省属国有企业中,商业一类企业占比达到88%,二至四级企业占比超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