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落实健康扶贫政策长达半年山西晋中5名党员干部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8-11-17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本报讯(通讯员 赵艳玲)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灵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贯彻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因未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发科,分管领导燕永志和杨志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办公室原主任张立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派驻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梁帅被通报批评。
据了解,去年12月,晋中市在各县区进行“推磨式”互查,和顺县纪委监委对灵石县开展督查,发现灵石县卫计局没有按上级要求及时落实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移交问题线索后,灵石县纪委监委迅速调查核实,发现该县卫计局不正确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工作滞后达半年之久,遂对5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之前,我因为脑梗办理住院时,必须先交了押金才让办住院手续,凑这个住院押金可是让家里人没少发愁。”灵石县静升镇58岁的低保户耿成莲表示。对此,何发科懊悔万分:“因为自己没有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大了贫困群众的困难,自己也受了处分,教训太深刻了……”
今年以来,晋中市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零容忍”,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左权县石匣乡下交村党支部书记韩文飞、村委会主任杜占军在未认真核实低保户的实际情况下,召开“两议会”,致使仅领取3个月低保的两名贫困户“被脱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介休市义棠镇北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会计降林奇在办理低保过程中“吃拿卡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截至今年10月,该市共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1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5人,其中撤职以上处分2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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